2022年贵阳市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16名人员|2月14-18日报名

2022-02-10 来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 号)、《贵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18—2022)》文件要求,并结合南明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贵阳市公开招聘1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专项用于南明区垃圾分类工作。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报考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公益性岗位16名。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衷于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2)持有贵阳市户籍,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

(3)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4)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或持有就业困难认定证明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具体报名工作由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号,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明区兴隆北巷6号)。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三、录用程序

1.经面试合格后确定录用人选。

2.确定录用的人员参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录用人员自理。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以延长至退休。

2.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179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联 系 人: 高政恺 王小笛

咨询电话:0851-8581250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 号)、《贵阳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18—2022)》文件要求,并结合南明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贵阳市公开招聘1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专项用于南明区垃圾分类工作。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报考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公益性岗位16名。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衷于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2)持有贵阳市户籍,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

(3)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4)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或持有就业困难认定证明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具体报名工作由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号,9: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明区兴隆北巷6号)。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三、录用程序

1.经面试合格后确定录用人选。

2.确定录用的人员参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录用人员自理。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以延长至退休。

2.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179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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