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镇宁县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后续招聘公告6月16日面试
根据《2024年安顺市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公告》(以下简称《引才公告》)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现将镇宁自治县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后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镇宁自治县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上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详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二)面试时间
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
(三)面试地点
见《面试准考证》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2024年6月14日 09:00-17:30
2.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宁自治县人才交流中心19楼1909室)领取准考证。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面试考点集中处报到,超过8:30分未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计算
本次引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镇宁自治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引才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引才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人员;
2.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递补
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办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及“镇宁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并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引进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及“镇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适时关注。因报名人员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0851-36225153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附件:镇宁自治县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xls
镇宁自治县招聘(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根据《2024年安顺市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公告》(以下简称《引才公告》)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现将镇宁自治县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后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镇宁自治县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上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详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二)面试时间
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
(三)面试地点
见《面试准考证》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2024年6月14日 09:00-17:30
2.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宁自治县人才交流中心19楼1909室)领取准考证。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面试考点集中处报到,超过8:30分未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计算
本次引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镇宁自治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引才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引才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人员;
2.属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递补
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镇宁自治县招聘办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及“镇宁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并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引进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及“镇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适时关注。因报名人员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0851-36225153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附件:镇宁自治县参加“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xls
镇宁自治县招聘(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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