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南保山市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驾驶员公告(1人)
根据工作需要,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中巴车驾驶员(编外合同制)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30至55周岁,户籍地在保山。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5年以上驾龄,持有A1证及以上等级驾驶证,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6.无刑事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和习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方式
实行合同制,经面试考核确定招录的人员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期满后按照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月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施甸县甸阳镇遂通路3号,
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0875-8125996。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查,所有报名者需在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毕业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车辆驾驶操作能力和语言表达、沟通服务等基本素养;测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驾驶、急救自救有关知识。
面试时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若遇录取后未来报到上班的,按综合成绩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公告相关规定,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
原标题: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IhQRwYXHCWlFG7Se4H77g
根据工作需要,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中巴车驾驶员(编外合同制)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30至55周岁,户籍地在保山。
3.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5年以上驾龄,持有A1证及以上等级驾驶证,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6.无刑事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和习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方式
实行合同制,经面试考核确定招录的人员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期满后按照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月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施甸县甸阳镇遂通路3号,
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0875-8125996。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查,所有报名者需在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毕业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车辆驾驶操作能力和语言表达、沟通服务等基本素养;测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车、文明驾驶、急救自救有关知识。
面试时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若遇录取后未来报到上班的,按综合成绩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公告相关规定,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7月25日
原标题:施甸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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