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格初审情况公示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千方百计拓岗位 提速增效促就业”2024年贵州省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暨“百日攻坚”促就业活动招聘简章》的要求,现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并将资格复审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咨询或反映。
二、资格复审公告
1.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下午17:30。
2.地点:铜仁市碧江区向阳路21号市新能锰业集团公司四楼会议室(铜仁市碧江区锦江街道办事处旁)
3.对象:资格复审对象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4.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人员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身份证须
复印正反面。收取考务费每人100元。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下人员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否则取消聘用;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千方百计拓岗位 提速增效促就业”2024年贵州省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暨“百日攻坚”促就业活动报名表》原件。
(4)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若有工作经历的,可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自行提供委托书。
(9)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
查验。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咨询电话:0856-6970037;
监督电话:0856-6970038(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225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千方百计拓岗位 提速增效促就业”2024年贵州省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暨“百日攻坚”促就业活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8.26(1).xlsx
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3日
根据《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千方百计拓岗位 提速增效促就业”2024年贵州省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暨“百日攻坚”促就业活动招聘简章》的要求,现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并将资格复审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8月29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咨询或反映。
二、资格复审公告
1.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下午17:30。
2.地点:铜仁市碧江区向阳路21号市新能锰业集团公司四楼会议室(铜仁市碧江区锦江街道办事处旁)
3.对象:资格复审对象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4.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人员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身份证须
复印正反面。收取考务费每人100元。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下人员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否则取消聘用;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千方百计拓岗位 提速增效促就业”2024年贵州省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暨“百日攻坚”促就业活动报名表》原件。
(4)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若有工作经历的,可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自行提供委托书。
(9)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
查验。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咨询电话:0856-6970037;
监督电话:0856-6970038(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225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千方百计拓岗位 提速增效促就业”2024年贵州省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暨“百日攻坚”促就业活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8.26(1).xlsx
铜仁市新能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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