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2024年贵州湄潭两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公告(招满为止)
贵州湄潭两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是由湄潭县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根据湄潭县人社局《关于做好湄潭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现将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与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拟定招募方案、发布招募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简历筛选)、面试考核、招募审核(县人社局)、资格复审(含体检、政审)、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程序进行。
二、招募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计划
就业见习人员4人。
(二)招募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
(三)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至人员招满即止(具体日期以实际发布招募公告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
贵州湄潭两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茶城C区湄潭县人力资源市场)。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签署“与原件相符”;
(3)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并签署“与原件相符”。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及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募要求的报名人员,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和准确,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募条件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其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募计划数和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录用人员自理,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报告,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本人体检报告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确定录用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合格证明,并由公司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公司审定,取消拟录用资格。
八、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1800元/月,提供早餐及中餐,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九、见习人员的管理
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管理的,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告知我公司。
咨询电话:0851—24233066;0851—24253066。
贵州湄潭两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是由湄潭县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根据湄潭县人社局《关于做好湄潭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现将具体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与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拟定招募方案、发布招募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简历筛选)、面试考核、招募审核(县人社局)、资格复审(含体检、政审)、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程序进行。
二、招募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计划
就业见习人员4人。
(二)招募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
(三)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至人员招满即止(具体日期以实际发布招募公告时间为准)。
(二)报名地点
贵州湄潭两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茶城C区湄潭县人力资源市场)。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签署“与原件相符”;
(3)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并签署“与原件相符”。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简历筛选及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募要求的报名人员,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和准确,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募条件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其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募计划数和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录用人员自理,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报告,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录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本人体检报告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确定录用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合格证明,并由公司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公司审定,取消拟录用资格。
八、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1800元/月,提供早餐及中餐,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九、见习人员的管理
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管理的,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告知我公司。
咨询电话:0851—24233066;0851—24253066。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及网友投稿,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非盈利目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