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阳县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03-27 来源: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户籍在开阳县或持有有效期内开阳县居住证原件的社会人员。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贵阳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可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学校申请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时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若申请人不愿意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全国统考资格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教师资格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开阳县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3年3月29日8:00—4月14日18:00。

开阳县面向社会认定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请选择“开阳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请选择“开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报名后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界面里“操作”一栏里的注意事项。

网报开始前建议各位申请人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并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网报成功后,查询报名信息,确认生成报名号后即网报成功。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参考网站右侧“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学科学段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科学段教师资格。

(二)体格检查

上半年第一批次体检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工作日每天8:00—10:00)。

请申请人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开阳县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开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格检查。(提示:请申请人仔细阅读体检须知,体检表由医院提供,体检地址在开阳县学良大道42号县农业局下行200米)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17日--- 4月21日 9:00 —17:00(双休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开阳县迎宾大道1号麒龙城市广场C区开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B区,B12号窗口 (开阳县火车站前)。

3.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1)身份证或居住证:社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提供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原件和本人户口簿;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开阳县居住证原件。

(2)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该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个人承诺书原件: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自行打印并签字。

(4)体检表原件或体检书面承诺书: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但在现场确认时须签订书面承诺书(承诺书由认定机构现场提供),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不愿意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开阳县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其他补充说明材料:《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核验通过的,现场无须提供原件;验核不通过的,则须提供《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完成认定

开阳县教育局将于6月12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获取教师资格。

(六)联系方式

开阳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电话:0851-87259023

开阳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0851-87220021

开阳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1125935918

(七)相关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

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kygov.gov.cn/

附件:健康体检须知

 

开阳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健康体检须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32号)文件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按照贵州省普通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申请人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开阳县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开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2.检查前三天规律饮食,限高脂、高蛋白饮食,不要饮酒,注意休息,避免劳累。

3.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开始禁食(包括饮水、吃药)。体检当日需空腹体检的项目有:采血、腹部B超、C14呼气试验、胃镜等。进行膀胱、前列腺或子宫附件B超检查者,检查前请勿解小便(憋尿),待膀胱充盈后再行B超检查。

4.有慢性疾病的体检者,要按照医嘱定时定量的服用药物,以少量温开水送服,不要在体检时擅自停药,以保证治疗效果,防止停药后意外发生。

5.妇科检查或阴超检查权限于已婚者。女性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宫颈图片检查、阴超及妇科检查。

6.体检当日,敬请穿宽松衣服,请勿穿着胸前带有金属饰物的衣服。女士体检当日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

7.来院后,先抽血,或做彩超等餐前检查,餐后检查秩序先后可任选,在进行各科检查时,请务必按体检内容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最后检查结果。

8.在检查中,可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检医师决定或建议加查项目;请您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若拒绝检查某一项造成漏诊,责任由受检者自负。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由教育局统一取回。

10.体检费用自理:男生(321.9元/人),女生(341.9元/人),复查费用按实际发生项目结算,复检只进行一次。

11.疫情期间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不能参与体检,参与体检的人员必须戴口罩。

一次健康检查未发现异常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潜在疾病,若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就医。本中心为健康体检机构,如有发热、腹泻等急性疾病,请及时就诊,体检另行安排。请您认真听取医生建议,爱护您的身体。

请您遵守以上的各项注意事项,否则可能影响您健康体检结论的准确性。如有其它问题需要咨询,请与体检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851-87223539  医院地址:开阳县学良大道42号(县农业局下行200米)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户籍在开阳县或持有有效期内开阳县居住证原件的社会人员。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贵阳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可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学校申请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的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时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若申请人不愿意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全国统考资格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教师资格无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开阳县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3年3月29日8:00—4月14日18:00。

开阳县面向社会认定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请选择“开阳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请选择“开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报名后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界面里“操作”一栏里的注意事项。

网报开始前建议各位申请人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并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网报成功后,查询报名信息,确认生成报名号后即网报成功。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参考网站右侧“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学科学段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科学段教师资格。

(二)体格检查

上半年第一批次体检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工作日每天8:00—10:00)。

请申请人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开阳县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开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格检查。(提示:请申请人仔细阅读体检须知,体检表由医院提供,体检地址在开阳县学良大道42号县农业局下行200米)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17日--- 4月21日 9:00 —17:00(双休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开阳县迎宾大道1号麒龙城市广场C区开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B区,B12号窗口 (开阳县火车站前)。

3.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1)身份证或居住证:社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提供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原件和本人户口簿;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开阳县居住证原件。

(2)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该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个人承诺书原件:由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自行打印并签字。

(4)体检表原件或体检书面承诺书: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但在现场确认时须签订书面承诺书(承诺书由认定机构现场提供),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不愿意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开阳县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其他补充说明材料:《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核验通过的,现场无须提供原件;验核不通过的,则须提供《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完成认定

开阳县教育局将于6月12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获取教师资格。

(六)联系方式

开阳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电话:0851-87259023

开阳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0851-87220021

开阳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1125935918

(七)相关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

开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kygov.gov.cn/

附件:健康体检须知

 

开阳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健康体检须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32号)文件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按照贵州省普通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申请人体检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开阳县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开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2.检查前三天规律饮食,限高脂、高蛋白饮食,不要饮酒,注意休息,避免劳累。

3.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开始禁食(包括饮水、吃药)。体检当日需空腹体检的项目有:采血、腹部B超、C14呼气试验、胃镜等。进行膀胱、前列腺或子宫附件B超检查者,检查前请勿解小便(憋尿),待膀胱充盈后再行B超检查。

4.有慢性疾病的体检者,要按照医嘱定时定量的服用药物,以少量温开水送服,不要在体检时擅自停药,以保证治疗效果,防止停药后意外发生。

5.妇科检查或阴超检查权限于已婚者。女性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勿做X光检查、宫颈图片检查、阴超及妇科检查。

6.体检当日,敬请穿宽松衣服,请勿穿着胸前带有金属饰物的衣服。女士体检当日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

7.来院后,先抽血,或做彩超等餐前检查,餐后检查秩序先后可任选,在进行各科检查时,请务必按体检内容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最后检查结果。

8.在检查中,可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检医师决定或建议加查项目;请您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若拒绝检查某一项造成漏诊,责任由受检者自负。

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的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由教育局统一取回。

10.体检费用自理:男生(321.9元/人),女生(341.9元/人),复查费用按实际发生项目结算,复检只进行一次。

11.疫情期间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不能参与体检,参与体检的人员必须戴口罩。

一次健康检查未发现异常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潜在疾病,若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就医。本中心为健康体检机构,如有发热、腹泻等急性疾病,请及时就诊,体检另行安排。请您认真听取医生建议,爱护您的身体。

请您遵守以上的各项注意事项,否则可能影响您健康体检结论的准确性。如有其它问题需要咨询,请与体检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851-87223539  医院地址:开阳县学良大道42号(县农业局下行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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