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接2020年“特岗教师”考察公告

2023-11-03 来源: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2020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已满,经瓮安县教育局考核,王章凤等68名“特岗教师”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瓮安县任教,符合服务期满接转到当地任教的条件,并经《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接转王章凤等68名“特岗教师”到瓮安县有关学校工作。按规定拟对同意接转的“特岗教师”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瓮安县教育局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服务期已满、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本人愿意继续留在瓮安县任教且体检合格的“特岗教师”。 

三、其他事项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规定执行。

2、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瓮安县教育局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瓮安县教育局。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附件:瓮安县2020年“特岗教师”接转进入考察人员名单(68名)

附件:瓮安县2020年“特岗教师”接转进入考察人员名单(68名).xlsx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2020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已满,经瓮安县教育局考核,王章凤等68名“特岗教师”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瓮安县任教,符合服务期满接转到当地任教的条件,并经《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接转王章凤等68名“特岗教师”到瓮安县有关学校工作。按规定拟对同意接转的“特岗教师”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瓮安县教育局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服务期已满、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本人愿意继续留在瓮安县任教且体检合格的“特岗教师”。 

三、其他事项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规定执行。

2、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瓮安县教育局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瓮安县教育局。

四、纪律监督

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附件:瓮安县2020年“特岗教师”接转进入考察人员名单(68名)

附件:瓮安县2020年“特岗教师”接转进入考察人员名单(68名).xlsx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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