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普安县招聘幼儿教师考察政审公告
按照《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规定,现对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就考察政审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公示
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至6月22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向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署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59—7236355(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二、考察政审工作安排
(一)考察标准。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考察。
(二)档案转递。考生即日起将个人学籍档案转寄到普安县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需要开提档函的请与档案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李沙沙,联系电话:0859-7233106。档案投递到普安县教育局后,普安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考生档案进行任前联审,联审情况作为考察政审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三)考察政审。考生即日起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察政审表》(附件3)等资料,将《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察政审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善后按要求到相应部门征求“考察政审情况”相关栏目意见。考察政审资料于2022年6月30日17:30前交到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政审合格后,招聘办将把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属于《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中限制不得担任教师的人员;
3.《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4.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5.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温馨提示:
1.在政审过程中,考生均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县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事宜都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9—7236355(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附件:
1. 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xls
2. 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察政审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doc
3. 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察政审表.xls
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按照《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规定,现对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就考察政审相关事宜进行公告。
一、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公示
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至6月22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向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署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59—7236355(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二、考察政审工作安排
(一)考察标准。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考察。
(二)档案转递。考生即日起将个人学籍档案转寄到普安县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需要开提档函的请与档案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李沙沙,联系电话:0859-7233106。档案投递到普安县教育局后,普安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考生档案进行任前联审,联审情况作为考察政审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三)考察政审。考生即日起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察政审表》(附件3)等资料,将《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察政审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善后按要求到相应部门征求“考察政审情况”相关栏目意见。考察政审资料于2022年6月30日17:30前交到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政审合格后,招聘办将把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属于《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中限制不得担任教师的人员;
3.《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4.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5.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温馨提示:
1.在政审过程中,考生均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县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事宜都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9—7236355(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附件:
1. 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体检合格及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xls
2. 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察政审报送材料及注意事项.doc
3. 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察政审表.xls
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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