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澜沧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确保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公告》和《澜沧拉祜族自治县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澜沧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比例进入审核,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合格者进入面试。(详见附件1:2023年澜沧县特岗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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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内容
对考生所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一步进行核实,同时进一步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澜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澜沧县教师发展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879-7233090,联系人:钟老师、段老师。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2023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应届生由毕业院校(系)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单位审查盖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笔试准考证一式一份。
4.毕业证(有学位证一同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5.学历认证报告一式一份。国内学历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港澳台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6.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7.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①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与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②对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招聘的考生,复审时必须提供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或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机构出具的能够在办理录用手续(2023年8月28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
8.近期免冠小一寸正规照片2张。
以上所有材料请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自行准备好,并按顺序整理。
(五)注意事项
1.因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岗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据实面试。递补人员通知时间为2023年8月5日18:30前;递补人员到场审核时间截止为2023年8月6日19:30前,逾期未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弃权。
2.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核的,需出具“承诺书”(样本详见附件3),承诺书可以用以下2种方法中任选其一进行书写:
(1)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资格复审指定地点亲笔现场书写;
(2)难以到现场书写的,考生将书写“承诺书”及身份证扫描成PDF,以邮件方式发到澜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邮箱:lcxjtjrsg@163.com。资格复审期间,若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核但不愿意书写“承诺书”的,由教体局2名工作人员记录情况签字确认后,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通畅,以便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与其联系招聘事宜;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二、面试
(一)面试对象
符合面试条件、资格审核合格、确认参加面试,并取得《澜沧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面试确认书》的考生。
(二)面试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面试工作。
(三)面试方式
1.音乐、体育、美术类面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
2.其余学科面试方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四)面试时间及设置
1.面试安排总体时间:2023年8月7日8:00-20:00全天。
2.考生到候考室时间:参加当天面试的全部考生上午7:20持身份证、面试确认书按面试组织实施单位通知时间准时进入候考室。
3.每个考场指导时间(具体以面试考场时间为准)
(1)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从开始面试至所有项目测试完成为止。
(2)其余学科:每名考生备课20分,面试(说课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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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
面试考点设在澜沧县第一中学南校区(县第一人民医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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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设置
1.设置事项
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面试考场等场所。
面试考点设7个面试考场,每个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监督席、计时计分席、考生席等需设席位。
面试考点设小学语文组考官组1个、小学数学教师考官组1个、小学信息技术考官组1个、小学英语考官组1个、中学综合考官组1个、音乐美术综合考官组1个、体育考官组1个共7个考官组。
每个面试考场设1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6人),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安排监督人员1-2人、计时计分人员1-2人、引导人员1-2人。
面试考官由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教师组成;同一个岗位使用同一组评委。
面试监督人员从人大、政协等部门抽调。
2.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安排在考官抽签、考生抽签等岗位。
3.面试考生。根据分组确定每场人数。
(七)面试内容
1.音乐、体育、美术科目(专业技能测试)
(1)音乐科目
A.键盘弹唱(35%):弹奏一曲自选独奏曲目,内容自行准备,限时5分钟内,现场提供电钢琴,考生如需其它乐器,需自行携带。
B.自弹自唱(35%):根据抽签抽取现行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教材)四、五年级下册。现场抽签确定弹唱内容(考生有5分钟的准备时间);只能选择考场提供的键盘类自弹乐器,边演唱边伴奏。限时3分钟内。
C.个人才艺展示(30%):(独唱、舞蹈)任选一,节目自行准备,限时3-5分钟。注:舞蹈所需音乐自行用U盘拷贝准备。
(2)体育科目
A.800米(30%):(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标准);
B.全国第九套广播体操(20%);
C.篮球专业技能测试(30%):罚分线定点跳投(一分钟投篮);半场往返运球投篮(参考云南省体育专业统考篮球专项计分标准)
D.1分钟双脚跳绳(20%)(参考原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测试标准);
(3)美术科目
A.现场素描(50%):考评构图造型结构、素描层次、整体关系;
B.创作绘画(50%):考评构图、绘画技能、整体效果;
考试工具、材料自带,纸张要求8K铅画纸,时间要求在120分钟内完成。
2.其余学科岗位(说课)
(1)说课所需教材自行准备(面试时只能带面试范围规定的课本及教师用书)。
(2)考生按当天所抽到的顺序号提前20分钟抽取说课内容。
(3)考生抽签确定说课内容后,由教育局考试工作小组安排到备课室进行20分钟的个人备课(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备课用稿纸由县教体局统一提供。
(4)说课时间为10分钟/人
(5)面试范围:
1)小学学科为:三至五年级下学期现行九年义务教材。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数学(人民教育出版社)、信息技术(人民教育出版社)、英语(人民教育出版社)。
2)中学学科为:七至九年级下学期现行九年义务教材。数学(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人民教育出版社)、地理(星球地图出版社)、物理(人民教育出版社)。
面试的重点是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评分。
考生进场面试时,备课稿、草稿纸可带入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出考场,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处理。
三、面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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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上午07:20,参加面试的考生持身份证和《2023年澜沧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确认书》到考点抽签室门口集中,待工作人员查验面试人员身份后进入考点抽签室抽取面试顺序。考生进入抽签室后,手机必须关机,统一交给工作人员保管,背包等物品应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不得携带进入面试考场,待面试结束后凭身份证取回。(未按规定时间8月7日上午07:20到达抽签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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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上午07:30,引导员将抽好签的考生带入候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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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上午07:40,引导员将抽好签的考生带入备课室进行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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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上午07:40,评委到达抽签室进行抽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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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上午07:50,组织考生和评委进行回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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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上午08:00,面试正式开始。考生进行说课讲授,说课讲授进行中,评委不得打断考生说课讲授;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计时人员提示:时间到),主评委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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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面试时间为10分钟,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考生面试听从工作人员及评委的安排,考生面试结束不得在考场逗留,由引导员带入休息室休息等候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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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全部考生测试结束后,引导员引导本考场的全部考生到指定的地点听候宣布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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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宣布后,工作人员宣布考生退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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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及时前往查看,如果发现公示的面试成绩与测试考场宣布的不一致以及其他问题,应及时直接与考点公办室联系进行复核。
四、面试评审
(一)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除数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二)成绩公布
1.面试总分为100分,不折算成绩,成绩当日公布;综合成绩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公布。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按规定参加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工作;按1:1比例进行等额面试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
2.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考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等后续程序的拟录用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澜沧县教体局张贴公示。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同时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若体检不合格或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由澜沧县教体局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时间暂定2023年8月9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
(一)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档案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等相关资料,由教体局对其进行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澜沧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www.lanc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教体局审核,同时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七、递补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因考核、体检、公示环节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工作要求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等后续工作。
(二)面试期间,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进入考场前均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相关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三)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评委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不能提及任何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具体是指包括面试人员的姓名、籍贯、简历、身份证号、本人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等,不得穿着制服或有明显标记、饰物的衣物,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面试事项;因面试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业务咨询。
电话号码:0879-7233090
联系人:钟老师
网址: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
附件:
1.2023年澜沧县特岗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承诺书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