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接转2019年“特岗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三批)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4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南教发〔2019〕34号)文件精神,我县201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已满,经瓮安县教育局考核,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瓮安县任教,符合服务期满接转到当地任教的条件,并经《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3 次常务会议纪要》研究,同意符合接转的“特岗教师”为正式在编教师。
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等文件规定,张娅和王方祝2名“特岗教师”经体检(因体检时为怀孕期,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延期进行体检)、考察合格,拟决定聘用,现予公示,公示结束按规定报批。公示期7个工作日(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4日下午17:00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附件:瓮安县2019年“特岗教师”接转拟聘用人员名单
附件:瓮安县2019年“特岗教师”接转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 0854—2918260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4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南教发〔2019〕34号)文件精神,我县201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已满,经瓮安县教育局考核,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瓮安县任教,符合服务期满接转到当地任教的条件,并经《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3 次常务会议纪要》研究,同意符合接转的“特岗教师”为正式在编教师。
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等文件规定,张娅和王方祝2名“特岗教师”经体检(因体检时为怀孕期,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延期进行体检)、考察合格,拟决定聘用,现予公示,公示结束按规定报批。公示期7个工作日(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4日下午17:00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附件:瓮安县2019年“特岗教师”接转拟聘用人员名单
附件:瓮安县2019年“特岗教师”接转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 0854—2918260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及网友投稿,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非盈利目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