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仁市“特岗计划”招聘50人细则

2024-05-25 来源: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 〔2024〕54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教师〔2024〕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5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30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地方“特岗计划”20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岗位一览表》(附件1)《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乡镇、定学校、定岗位”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特岗计划”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学岗位。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本市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初中、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幼儿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五)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六)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中央及地方“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国招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其他违法记录不得聘用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九)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岗前培训—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5月30日0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09:00至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回龙镇中心幼儿园、马马崖镇中心幼儿园、百德镇中心幼儿园、大山镇中心幼儿园为地方特岗A职位,下山镇中心幼儿园、波阳镇中心幼儿园、潘家庄镇王家寨幼儿园、鲁础营回族乡中心幼儿园为地方特岗B职位。报考幼儿园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注明报考的是地方特岗A职位还是地方特岗B职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2024年6月2日至6月5日工作期间,持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兴仁市教育局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3)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上报考学段、专业和姓名)。

(5)报考地方特岗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兴仁市地方特岗计划(幼儿园)选岗承诺书》(附件3)。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0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学前教育等17个学科。音乐、美术、舞蹈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兴仁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查看本人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公示期内到兴仁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1.面试分值:总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6月29日,面试地点:兴仁市第七小学。

3.面试要求:分学段分学科分岗位划定进入面试的笔试分数合格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4.面试内容:面试采取无生课堂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4年7月3日

2.体检地点:待定。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全部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全部进入体检。

(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兴仁市教育局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兴仁市教育局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2.签订聘用合同:兴仁市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4年7月20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到时间具体由兴仁市教育局确定并通知。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市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兴仁市教育局要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兴仁市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相关部门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工作要求

(一)“特岗计划”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三)大力宣传“特岗计划”成果和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提升教育质量的先进事迹,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计划”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未自行关注、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六)咨询电话

兴仁市教育局人事股:0859—6212375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七、监督投诉

兴仁市纪委市监委负责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过程监督,兴仁市教育局负责招聘过程中违规违纪情形的投诉和举报,涉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转市纪委市监委查处。

监督电话:0859—6210165

本方案由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本方案与本次上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规定相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附件1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设置表.doc

 

附件3:兴仁市地方特岗计划(幼儿园)选岗承诺书.doc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 〔2024〕54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和《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西南教师〔2024〕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5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30名,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地方“特岗计划”20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岗位一览表》(附件1)《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乡镇、定学校、定岗位”原则。

(二)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特岗计划”教师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学岗位。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本市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初中、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幼儿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五)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六)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中央及地方“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国招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其他违法记录不得聘用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九)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岗前培训—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5月30日0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09:00至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回龙镇中心幼儿园、马马崖镇中心幼儿园、百德镇中心幼儿园、大山镇中心幼儿园为地方特岗A职位,下山镇中心幼儿园、波阳镇中心幼儿园、潘家庄镇王家寨幼儿园、鲁础营回族乡中心幼儿园为地方特岗B职位。报考幼儿园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注明报考的是地方特岗A职位还是地方特岗B职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2024年6月2日至6月5日工作期间,持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兴仁市教育局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3)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上报考学段、专业和姓名)。

(5)报考地方特岗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兴仁市地方特岗计划(幼儿园)选岗承诺书》(附件3)。

(三)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考试时间。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0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学前教育等17个学科。音乐、美术、舞蹈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兴仁市教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查看本人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公示期内到兴仁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四)面试

1.面试分值:总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6月29日,面试地点:兴仁市第七小学。

3.面试要求:分学段分学科分岗位划定进入面试的笔试分数合格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4.面试内容:面试采取无生课堂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4年7月3日

2.体检地点:待定。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全部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全部进入体检。

(六)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兴仁市教育局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兴仁市教育局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聘用。

2.签订聘用合同:兴仁市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4年7月20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到时间具体由兴仁市教育局确定并通知。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市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兴仁市教育局要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兴仁市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办理接转手续时,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相关部门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工作要求

(一)“特岗计划”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三)大力宣传“特岗计划”成果和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提升教育质量的先进事迹,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计划”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四)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未自行关注、阅读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六)咨询电话

兴仁市教育局人事股:0859—6212375

咨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七、监督投诉

兴仁市纪委市监委负责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过程监督,兴仁市教育局负责招聘过程中违规违纪情形的投诉和举报,涉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转市纪委市监委查处。

监督电话:0859—6210165

本方案由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本方案与本次上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规定相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附件1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兴仁市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设置表.doc

 

附件3:兴仁市地方特岗计划(幼儿园)选岗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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