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红河弥勒市城区城郊学校选调教师79人公告|报名截止4月28日

2023-04-14 来源: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调配优化教师结构,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406号)和《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弥勒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弥组通〔2019〕7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市内乡镇学校公开考试选调城区、城郊部分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在弥勒市第五中学、弥勒市弥阳中学、弥勒市第一小学、弥勒市第二小学、弥勒市古城小学、弥勒市温泉小学、弥勒市弥东中学、弥勒市弥阳中心学校下属7所小学(铺田小学、菜花小学、章保小学、牛背小学、大树小学、弥东小学、高宗堡小学)设选调岗位,共选调教师79人。具体详见《弥勒市2023年城区城郊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弥勒市乡镇中小学(含弥勒市第二中学、弥勒市第三中学)在职在编在岗教师。不包括城区直属学校(含弥勒市租舍明德小学)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因病、试用期不确定考核等次的情况除外)。
2.学历和教师资格要求:中学教师岗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选调岗位相应种类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现担任完小、教学点校长1年及以上或曾在弥勒市各级各类学校担任校长3年及以上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服务年限、任教年限和专业要求:
(1)乡镇工作服务年限满5年(2018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其中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四项目”人员在“四项目”岗位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乡镇服务年限),且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3年(2020年9月及以前进入现任教学校)。其中现任教学校乡镇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
(2)报考中学选调岗位的,须在中学教学岗位任教所报选调岗位学科2年及以上(2021年9月及以前任教)且现仍在岗,或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现在中学教学岗位不少于2年(2021年9月及以前任教)。其中:报考音乐、体育岗位的,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须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小学音乐、体育专业符合学历条件的教师可报考中学相应岗位。
(3)报考小学选调岗位的,须在中小学教学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2021年9月及以前任教)且现仍在岗。其中:报考英语岗位的,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须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
5.专业技术职称要求:根据选调学校的岗位等级空岗情况,报考人员现聘任专业技术职称须符合《弥勒市2023年城区城郊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的职称条件。
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近5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2)2022年绩效考核结果在所任教学校排在三分之二以后(不含三分之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
三、选调方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借助电子白板等信息化手段,采用现场上课等方式进行。本次选调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制定学校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后,由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试内容:设选调岗位的学校现使用的岗位学科教材内容。
(二)成绩计算: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四、报名及考试组织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17:00止。
2.报名地点: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其中:报考弥勒市弥阳中心学校下属选调学校岗位的由中心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经现任教学校审核签章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三)报名资格审查
由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对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各设选调岗位的学校于2023年5月12日前完成。
2.考试地点:各设选调岗位的学校。
考试时间、地点以各设选调岗位的学校安排通知的为准。
(五)参加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在考试任何一个环节未按报考岗位学校通知(包括电话、短信、微信、QQ、电子邮件)的时间报到到场、参加考试者,均视为自动弃权。
五、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成绩在各设选调岗位的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选调岗位数等额以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若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加试以提问答辩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
由市教育体育局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聘用。若拟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从报考本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进行递补。
(三)办理聘用
选调人员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办理教育体育系统内流动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弥勒市财政局备案。选调聘用的教师与弥勒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
1.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实行岗位设置和考核聘用管理,选调聘用的教师必须服从报考学校的岗位聘用等考核管理。本次选调聘用的教师,跨乡镇聘用的办理流动聘用时聘用在其报考时聘用职称层次的最低岗位等级,即高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一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二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
2.本次选调聘用的教师实行一年(学年)的考核期,选调聘用的教师满一年后由选调聘用学校对其一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由选调聘用学校向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召回原学校。
六、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证书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让有意愿参加选调的教师知晓选调工作和考试办法,积极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报考,并做好本校教师报考人员的信息、师德师风表现、履职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审核签章工作。各学校不得以不正当理由阻拦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不得以报考为由调整报考教师的工作岗位。
(三)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组织进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考试选调工作公平、公正。考试选调工作严禁各学校收取任何费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对在选调考试工作中违反纪律的学校、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要严格遵守考试回避制度,考试的考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确保公正履行职责。
(五)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要求落实校园卫生健康防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各报考人员要服从和配合报考学校做好健康防护工作,考试前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向报考学校报告,并经报考学校研判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对瞒报、谎报的报考人员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本公告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1.弥勒市2023年城区城郊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扫下方二维码查阅)
2.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扫下方二维码下载)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弥勒市2023年城区城郊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调配优化教师结构,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州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红人社发〔2016〕406号)和《中共弥勒市委组织部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弥勒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弥组通〔2019〕7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市内乡镇学校公开考试选调城区、城郊部分学校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在弥勒市第五中学、弥勒市弥阳中学、弥勒市第一小学、弥勒市第二小学、弥勒市古城小学、弥勒市温泉小学、弥勒市弥东中学、弥勒市弥阳中心学校下属7所小学(铺田小学、菜花小学、章保小学、牛背小学、大树小学、弥东小学、高宗堡小学)设选调岗位,共选调教师79人。具体详见《弥勒市2023年城区城郊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弥勒市乡镇中小学(含弥勒市第二中学、弥勒市第三中学)在职在编在岗教师。不包括城区直属学校(含弥勒市租舍明德小学)教师。
(二)选调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因病、试用期不确定考核等次的情况除外)。
2.学历和教师资格要求:中学教师岗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选调岗位相应种类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现担任完小、教学点校长1年及以上或曾在弥勒市各级各类学校担任校长3年及以上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服务年限、任教年限和专业要求:
(1)乡镇工作服务年限满5年(2018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其中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四项目”人员在“四项目”岗位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乡镇服务年限),且在现任教学校工作满3年(2020年9月及以前进入现任教学校)。其中现任教学校乡镇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
(2)报考中学选调岗位的,须在中学教学岗位任教所报选调岗位学科2年及以上(2021年9月及以前任教)且现仍在岗,或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现在中学教学岗位不少于2年(2021年9月及以前任教)。其中:报考音乐、体育岗位的,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须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小学音乐、体育专业符合学历条件的教师可报考中学相应岗位。
(3)报考小学选调岗位的,须在中小学教学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2021年9月及以前任教)且现仍在岗。其中:报考英语岗位的,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须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
5.专业技术职称要求:根据选调学校的岗位等级空岗情况,报考人员现聘任专业技术职称须符合《弥勒市2023年城区城郊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的职称条件。
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近5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2)2022年绩效考核结果在所任教学校排在三分之二以后(不含三分之二)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
三、选调方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借助电子白板等信息化手段,采用现场上课等方式进行。本次选调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制定学校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后,由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试内容:设选调岗位的学校现使用的岗位学科教材内容。
(二)成绩计算: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四、报名及考试组织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17:00止。
2.报名地点: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其中:报考弥勒市弥阳中心学校下属选调学校岗位的由中心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经现任教学校审核签章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三)报名资格审查
由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对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各设选调岗位的学校于2023年5月12日前完成。
2.考试地点:各设选调岗位的学校。
考试时间、地点以各设选调岗位的学校安排通知的为准。
(五)参加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在考试任何一个环节未按报考岗位学校通知(包括电话、短信、微信、QQ、电子邮件)的时间报到到场、参加考试者,均视为自动弃权。
五、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
考试成绩在各设选调岗位的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选调岗位数等额以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若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加试以提问答辩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
由市教育体育局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聘用。若拟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从报考本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进行递补。
(三)办理聘用
选调人员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办理教育体育系统内流动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弥勒市财政局备案。选调聘用的教师与弥勒市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
1.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实行岗位设置和考核聘用管理,选调聘用的教师必须服从报考学校的岗位聘用等考核管理。本次选调聘用的教师,跨乡镇聘用的办理流动聘用时聘用在其报考时聘用职称层次的最低岗位等级,即高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一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二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
2.本次选调聘用的教师实行一年(学年)的考核期,选调聘用的教师满一年后由选调聘用学校对其一年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由选调聘用学校向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召回原学校。
六、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证书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且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让有意愿参加选调的教师知晓选调工作和考试办法,积极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报考,并做好本校教师报考人员的信息、师德师风表现、履职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审核签章工作。各学校不得以不正当理由阻拦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不得以报考为由调整报考教师的工作岗位。
(三)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组织进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考试选调工作公平、公正。考试选调工作严禁各学校收取任何费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对在选调考试工作中违反纪律的学校、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要严格遵守考试回避制度,考试的考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确保公正履行职责。
(五)设选调岗位的各学校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要求落实校园卫生健康防护措施,保障师生安全。各报考人员要服从和配合报考学校做好健康防护工作,考试前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向报考学校报告,并经报考学校研判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对瞒报、谎报的报考人员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本公告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1.弥勒市2023年城区城郊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扫下方二维码查阅)
2.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扫下方二维码下载)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弥勒市2023年城区城郊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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