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4-20 来源:

一、学院简介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9年,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贵州省以培养建设类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单位,省级优质高职院校,全省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秉持“厚德、精技、乐学、善教”的校训,凝练了“学鲁班精神、做大国工匠”的育人理念,以“山地建楼宇、智慧筑黔城”为专业特色,形成了“双主体”育人模式和“12345”育人体系。学院打造以建筑工程专业群和建筑设备专业群为代表的五大专业群,开设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工程技术等25个专业,建有建筑工程实训基地、建筑材料工程实训基地、工程测量实训基地、建筑装饰实训基地、建筑设备综合实训基地等实习实训场所,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奠定坚实基础。

二、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质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专业技术能力水平较高的,可放宽至50周岁。

三、引进专业类别

(一)工学

(二)管理学

(三)教育学

(四)法学

四、引进人才类别及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1.编制引进;

2.薪酬待遇:工资绩效按照贵州省政策和学院规定执行,未取得高级职称前可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来校三年内),三年后恢复实际职称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3.安家费:不低于60万(税前),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面议;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不低于1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10万元;

5.按规定提供学院公租房一套;

6.符合贵州省购房补贴:按照《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颁发〔2013〕6号)文件相关规定,学院协助申报;

7.符合贵州省人才津贴: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21〕31号)文件规定,学院协助申报;

8.配偶为研究生并且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解决编制问题,配偶学历为本科及以下的可编制外聘用方式安排工作,协商解决子女就近入学事宜。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层次人才

1.编制引进;

2.薪酬待遇:工资绩效按照贵州省政策和学院规定执行;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不低于1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10万元。

(三)优秀技能人才

1.编制引进;

2.引进需求如下表:

名称

     岗位

     描述

需求

人数

                                                        岗位要求

优秀技能人才

从事专业实训教学、技能大赛指导等工作

   1

1.原则上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2.在黔工作未超过1年;

3.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荣誉,或担任省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省级及以上职业

技能赛事奖项之一:

(1)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及以上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及以上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省级及以上竞赛集训基地负责

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教练;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的技术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1

名;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第1名。

3.其他面议。

五、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荣誉、科研学术成果等资料一并扫描提供。简历投递邮箱:jszyzzrs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联系人:蔡老师 0851-82547051、15085621672

             李老师 0851-82547051、15285031885

一、学院简介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9年,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贵州省以培养建设类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验收单位,省级优质高职院校,全省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秉持“厚德、精技、乐学、善教”的校训,凝练了“学鲁班精神、做大国工匠”的育人理念,以“山地建楼宇、智慧筑黔城”为专业特色,形成了“双主体”育人模式和“12345”育人体系。学院打造以建筑工程专业群和建筑设备专业群为代表的五大专业群,开设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工程技术等25个专业,建有建筑工程实训基地、建筑材料工程实训基地、工程测量实训基地、建筑装饰实训基地、建筑设备综合实训基地等实习实训场所,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奠定坚实基础。

二、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质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专业技术能力水平较高的,可放宽至50周岁。

三、引进专业类别

(一)工学

(二)管理学

(三)教育学

(四)法学

四、引进人才类别及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1.编制引进;

2.薪酬待遇:工资绩效按照贵州省政策和学院规定执行,未取得高级职称前可享受副高级工资待遇(来校三年内),三年后恢复实际职称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3.安家费:不低于60万(税前),安家费具体数额,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面议;

4.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不低于1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10万元;

5.按规定提供学院公租房一套;

6.符合贵州省购房补贴:按照《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人颁发〔2013〕6号)文件相关规定,学院协助申报;

7.符合贵州省人才津贴: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21〕31号)文件规定,学院协助申报;

8.配偶为研究生并且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解决编制问题,配偶学历为本科及以下的可编制外聘用方式安排工作,协商解决子女就近入学事宜。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层次人才

1.编制引进;

2.薪酬待遇:工资绩效按照贵州省政策和学院规定执行;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不低于1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10万元。

(三)优秀技能人才

1.编制引进;

2.引进需求如下表:

名称

     岗位

     描述

需求

人数

                                                        岗位要求

优秀技能人才

从事专业实训教学、技能大赛指导等工作

   1

1.原则上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2.在黔工作未超过1年;

3.主要包括曾获得以下奖项、荣誉,或担任省级技能人才平台负责人,或取得(指导选手取得)省级及以上职业

技能赛事奖项之一:

(1)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省级技术能手;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的高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及以上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省级及以上高水平专业(群)负责人、省级及以上竞赛集训基地负责

人。

(3)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教练;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的技术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全国专项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第1名;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1

名;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第1名。

3.其他面议。

五、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荣誉、科研学术成果等资料一并扫描提供。简历投递邮箱:jszyzzrs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联系人:蔡老师 0851-82547051、15085621672

             李老师 0851-82547051、15285031885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及网友投稿,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非盈利目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京黔胜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