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于2016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贵州贵安新区,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以全日制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非学历教育。
学院现有教职工49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1人、副高级职称6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有157人。设置有:电子信息工程系、汽车应用技术系、计算机与大数据系、智能制造系、现代服务和旅游系、马克思主义教学部、中专部7个教学单位。开设了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大数据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技术、物联网技术、工业自动化技术、旅游管理)等25个高职专业,10个中职专业。
现有工业机器人、数控加工、新能源汽车、物流、现代电气控制、电气安装、中央空调、电梯、O2O电商人才孵化,大数据、计算机云计算、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网络实训等20余个实训室。
学院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了相关政策,保证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学院诚邀英才加入我院,为把我院建成特色鲜明、质量优良的省内一流高职院校而共同努力!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共提供60个招聘岗位。具体见附件一《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5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时间按截止2023年5月12日计算。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止2023年7月3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或服现役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试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将相关资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本科和硕士的学历认证(学信网www.chsi.com.cn)和学位认证(学位网www.cdgdc.edu.cn),获得国外相等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6)相关技术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7)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个人简历。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12日24:00,逾期投递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二)资格初审
重点围绕人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基本信息,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说明原因。
资格初审完成后,在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现场评审(试教、实操、结构化面试)
对应聘人数30人以上的岗位,用人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笔试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初评。用人部门自主开展初评工作,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现场评审工作由我院用人部门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评审工作方案,自主开展评审工作。
现场评审从对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试讲考察、综合知识、敬业精神、组织观念、沟通能力、仪态仪表、创新意识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
未参加现场评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评审结果公告
根据现场评审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名单,在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的,按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及考核
经我院再次审核考生资格,与考生本人确认意愿后,按照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对考生自愿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由学院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在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合格公示后放弃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拟聘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报名、初审、评审、体检、考核等环节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照现场评审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
1.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未定事宜,由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研究确定。
本公告由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学院纪委 0851-8812406
学院官网:www.ge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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