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黎平县遴选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1人方案|8月9-1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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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遴选工作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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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肖 寒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朱伶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单茜茜 县人民政府副乡级督查专员
杨明伟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科局局长
周明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宁国川 县委编办主任
曾凡皓 县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主持工作)
石昌明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
徐业魁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罗安香 县教科局正乡级督学
张 铭 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吴兴勤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胜斌 县委编办副主任
龚武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良斌 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主任
章海峰 县教科局副局长
张芳宗 县教科局副局长
刘光文 县教科局副局长
钟声普 县教科局副乡级督学
相关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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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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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职位及名额
(一)面向县内遴选职位(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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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向县外省内遴选职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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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县内职位参加遴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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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外省内职位参加遴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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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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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业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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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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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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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近一年内参与或受过新型网络诈骗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所带班级学生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或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6.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7.提供虚假证据、证明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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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遴选程序
。
(一)发布信息
。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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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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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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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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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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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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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成绩计算及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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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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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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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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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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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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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55—6222377(县教科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55—6221525(县教科局办公室)
附件1:黎平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黎平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x
附件3:黎平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积分申请表.xls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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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遴选工作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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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肖 寒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朱伶霞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单茜茜 县人民政府副乡级督查专员
杨明伟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科局局长
周明锋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宁国川 县委编办主任
曾凡皓 县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主持工作)
石昌明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
徐业魁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罗安香 县教科局正乡级督学
张 铭 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吴兴勤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胜斌 县委编办副主任
龚武星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良斌 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主任
章海峰 县教科局副局长
张芳宗 县教科局副局长
刘光文 县教科局副局长
钟声普 县教科局副乡级督学
相关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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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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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职位及名额
(一)面向县内遴选职位(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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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向县外省内遴选职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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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县内职位参加遴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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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外省内职位参加遴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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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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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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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近一年内参与或受过新型网络诈骗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所带班级学生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或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6.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7.提供虚假证据、证明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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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遴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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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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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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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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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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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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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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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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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成绩计算及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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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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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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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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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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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55—6222377(县教科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0855—6221525(县教科局办公室)
附件1:黎平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黎平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x
附件3:黎平县2023年公开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积分申请表.xls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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