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一)薪资面议,按从事工作幼儿园相关薪资规定执行。
(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参照公立幼儿园执行寒暑假。
1、请将个人简介发送至邮箱177942408@qq.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保教老师”),收到简历初筛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试教时间。
2、面试时现场审查身份证和相关资格材料。
3、即日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先报先面,招满为止。
工作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
咨询电话:高女士 18985563473(请在工作时间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