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引进博士20人公告

2024-03-19 来源: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系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贵州省化工学校,是升格最早的高职院校之一,成立至今为社会培养了5万余名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贵州省示范高职学院”“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并多次在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21年获批为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贵州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曾获得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贵州省特等奖、一等奖等奖励,现为黔南州磷化工及新型储能材料产业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牵头院校,贵州职业教育服务32个产业链中工业产业的牵头单位,获批建设了数十个贵州省职业院校“质量提升”“兴黔富民”和“技能贵州”行动计划项目。

学院硬件条件优越,现拥有观山湖校区和清镇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生均仪器设备值超过10000元/生,建有专业实训室100余个,其中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级开放型实训基地,是教育部确定的信息化支撑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专业共建项目共同体成员。

学院现设有化学与环境工程系、智能制造工程系、大数据与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人文艺术系、汽车工程系、马克思主义教学系、体育系和继续教育部;共开设25个专业,构建了以应用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智能制造)两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工商企业管理省级骨干专业群为引领的专业群育人体系,拥有教育部批准的人文交流经世项目和中德职业教育合作项目等多个国家级、省级重点、骨干和特色专业,专业设置基本覆盖贵州十大工业产业。

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拓展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积极培育有关专业带头人,结合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的重点专业群建设项目、师资队伍建设项目需要,特面向社会诚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要求

(一)引进对象: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承诺在本校工作8年及以上。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有科研成果的可放宽至50周岁。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岗位及要求

序号

专业要求

引进人数

备注

1

工学、理学

14人

 

2

经济学、管理学

2人

 

3

教育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

2人

 

4

不限专业

2人

 

二、相关待遇

(一)引进全职博士待遇

1.提供人才引进费(含安家费、住房补贴)85万~125万元(以学院政策文件执行发放);

2.提供60㎡学院公租房一套;

3.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文件规定可享受省人才津贴补贴;

4.正式聘用后,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学院将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

5.按照贵州省相关政策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可直接享受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三年内未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降为享受讲师(专业技术十级)待遇;

6.根据配偶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聘、引进、人事代理等方式安排工作;

7.提供博士工作室。

(二)引进属紧缺、急需学科以及学术水平造诣高的博士,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确定其他相关待遇。

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819744

简历投递邮箱:gzkyrsc@163.com

学院网站:https://gzky.edu.cn/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系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贵州省化工学校,是升格最早的高职院校之一,成立至今为社会培养了5万余名技术技能人才。学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贵州省示范高职学院”“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并多次在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次;2021年获批为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贵州省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曾获得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贵州省特等奖、一等奖等奖励,现为黔南州磷化工及新型储能材料产业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牵头院校,贵州职业教育服务32个产业链中工业产业的牵头单位,获批建设了数十个贵州省职业院校“质量提升”“兴黔富民”和“技能贵州”行动计划项目。

学院硬件条件优越,现拥有观山湖校区和清镇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生均仪器设备值超过10000元/生,建有专业实训室100余个,其中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省级开放型实训基地,是教育部确定的信息化支撑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专业共建项目共同体成员。

学院现设有化学与环境工程系、智能制造工程系、大数据与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人文艺术系、汽车工程系、马克思主义教学系、体育系和继续教育部;共开设25个专业,构建了以应用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智能制造)两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工商企业管理省级骨干专业群为引领的专业群育人体系,拥有教育部批准的人文交流经世项目和中德职业教育合作项目等多个国家级、省级重点、骨干和特色专业,专业设置基本覆盖贵州十大工业产业。

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拓展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积极培育有关专业带头人,结合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的重点专业群建设项目、师资队伍建设项目需要,特面向社会诚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要求

(一)引进对象:博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承诺在本校工作8年及以上。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有科研成果的可放宽至50周岁。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岗位及要求

序号

专业要求

引进人数

备注

1

工学、理学

14人

 

2

经济学、管理学

2人

 

3

教育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

2人

 

4

不限专业

2人

 

二、相关待遇

(一)引进全职博士待遇

1.提供人才引进费(含安家费、住房补贴)85万~125万元(以学院政策文件执行发放);

2.提供60㎡学院公租房一套;

3.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文件规定可享受省人才津贴补贴;

4.正式聘用后,根据科研计划和相关规定使用,学院将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

5.按照贵州省相关政策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可直接享受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待遇,三年内未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降为享受讲师(专业技术十级)待遇;

6.根据配偶实际情况,采用公开招聘、引进、人事代理等方式安排工作;

7.提供博士工作室。

(二)引进属紧缺、急需学科以及学术水平造诣高的博士,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确定其他相关待遇。

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51-85819744

简历投递邮箱:gzkyrsc@163.com

学院网站:https://gzky.edu.cn/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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