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南德宏州陇川县教育体育系统部分学校(幼儿园)全县考试选调教师公告

2024-07-28 来源:

为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落实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教体发〔2021〕17号)、《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陇办发〔2020〕23号)规定,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县教育体育系统部分学校(幼儿园)面向全县公开考试选调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择优选调优秀教师到部分城区和坝区学校(幼儿园)工作。

二、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符合选调条件的陇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岗位。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岗位共45个,具体岗位为:

1.城区小学(县一小、县二小、县民小)25个岗位,语文教师岗15个、数学教师岗8个、数学教师兼财务岗1个、美术教师岗1个。

2.城镇小学(景罕镇中心学校)3个岗位,语文、数学、体育教师岗各1个。

3.陇川县民族中学8个岗位,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教师岗各1个。

4.章凤完全中学(初中部)3个岗位,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教师岗各1个。

5.陇川县第二中学2个岗位,数学、地理教师岗各1个。

6.陇川县第三中学1个岗位,英语教师岗1个。

7.陇川县第四中学2个岗位,地理、道德与法治教师岗各1个。

8.陇川县第三幼儿园1个岗位,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岗1个。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勤勉、踏实敬业。

3.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其中在乡镇工作的须符合乡镇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规定,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及2023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被新录用为乡(镇)事业人员的,其服务年限不能合并计算为乡(镇)工作年限;由外县(市)考调到陇川工作的,应在陇川乡(镇)工作满3年。

4.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报考小学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近5年有2学年以上(含2学年)所教学科至少1个学科单班平均分(下学期)不低于乡(镇)平均分。

2.报考初中岗位的,须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近3年来有1学年以上(含1学年)所教学科至少1个学科单班平均分(下学期)不低于乡(镇)平均分。

3.报考(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非统考科目及因其他正常原因无教学成绩的,须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考试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形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调动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步骤

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及成绩核定公布、体检、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公开考试选调公告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在云上陇川APP、目瑙纵歌之乡陇川微信公众号、陇川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编制在初中的只能报考初中岗位,编制在小学的可报考小学或学前教育(幼儿园)岗位。

报考者需填写《陇川县2024 年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和提供相关材料。所提交的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学历证书、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由所在学校负责初审并签属“已核原件”并加盖公章,教学成绩证明由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8:30—11:30、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工资人事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咨询电话:0692-7175733。

4.开考比例。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选调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本次选调资格。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经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复审通过后,方可正式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

3.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卷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120 分钟。

(1)小学语文和数学岗位笔试试卷为综合卷,考试范围及分值为:现行使用小学语文一至六年级专业基础知识40 分、小学数学一至六年级专业基础知识40分、课程设计(按报考岗位科目设计)10分、小学语文及数学课标10分。

(2)初中、小学体育和美术岗位笔试试卷为对应学科专业试卷,考试范围及分值为:现行使用学科教材知识80分、课程设计10分、课标10分。

(3)幼儿园笔试试卷为学前教育(幼儿园)专业综合试卷,分值为:基础知识90分、学前教育(幼儿园)教案框架10分。

(四)加分项

1.工龄加分。以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且须足年足月,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4年8 月31日。在章凤镇学校工作的,每满 1 年加 0.05 分;在城子镇、景罕镇、陇把镇学校工作的,每满 1 年加 0.1 分;在王子树乡、护国乡、户撒乡、清平乡、勐约乡学校工作的,每满 1 年加 0.4 分;有外县(市)工作经历的,在外县(市)工作期间的工龄不计算加分。

2.表彰加分。自参加工作以来,获得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方可加分,其他行业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不予加分。所有荣誉证书一律以各级党委、政府加盖的公章为准。具体加分情况为:乡(镇)级加0.5分、县(市)级加1分、州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2.5分。荣获多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 五)综合成绩核定及确定拟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分+工龄加分+表彰加分。每一个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拟调人员。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超过选调岗位数的,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拟调人员:一是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二是参加工作时间长的优先;三是表彰级别高的优先;四是职称高的优先(同级职称履职时间长的优先)。因个人原因放弃调动资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宜调动情形造成调动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拟调人员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后续考调程序,并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的拟调人员名单在云上陇川APP、目瑙纵歌之乡陇川微信公众号、陇川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满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正式调动人员。若公示期间有反映或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则取消其调动资格,所产生的考调岗位空缺,按该考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自行放弃调动资格,所产生的考调岗位空缺,按该考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最终确定正式调动的人员,由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依规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由调入学校按照学校职称评聘办法进行聘用,若调入学校相应职称岗位无空岗,则实行高职低聘。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由陇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692- 7176099

附件 陇川县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

原标题:陇川县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部分学校(幼儿园)面向全县公开考试选调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m2aW-tDs5jhxIPGijRjuQ

为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落实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教体发〔2021〕17号)、《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陇办发〔2020〕23号)规定,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县教育体育系统部分学校(幼儿园)面向全县公开考试选调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择优选调优秀教师到部分城区和坝区学校(幼儿园)工作。

二、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符合选调条件的陇川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岗位。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岗位共45个,具体岗位为:

1.城区小学(县一小、县二小、县民小)25个岗位,语文教师岗15个、数学教师岗8个、数学教师兼财务岗1个、美术教师岗1个。

2.城镇小学(景罕镇中心学校)3个岗位,语文、数学、体育教师岗各1个。

3.陇川县民族中学8个岗位,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音乐教师岗各1个。

4.章凤完全中学(初中部)3个岗位,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教师岗各1个。

5.陇川县第二中学2个岗位,数学、地理教师岗各1个。

6.陇川县第三中学1个岗位,英语教师岗1个。

7.陇川县第四中学2个岗位,地理、道德与法治教师岗各1个。

8.陇川县第三幼儿园1个岗位,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岗1个。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工作勤勉、踏实敬业。

3.工作5年以上(含试用期),其中在乡镇工作的须符合乡镇最低服务年限相关规定,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及2023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被新录用为乡(镇)事业人员的,其服务年限不能合并计算为乡(镇)工作年限;由外县(市)考调到陇川工作的,应在陇川乡(镇)工作满3年。

4.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报考小学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近5年有2学年以上(含2学年)所教学科至少1个学科单班平均分(下学期)不低于乡(镇)平均分。

2.报考初中岗位的,须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近3年来有1学年以上(含1学年)所教学科至少1个学科单班平均分(下学期)不低于乡(镇)平均分。

3.报考(学前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非统考科目及因其他正常原因无教学成绩的,须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考试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形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调动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步骤

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及成绩核定公布、体检、拟选调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公开考试选调公告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在云上陇川APP、目瑙纵歌之乡陇川微信公众号、陇川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编制在初中的只能报考初中岗位,编制在小学的可报考小学或学前教育(幼儿园)岗位。

报考者需填写《陇川县2024 年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和提供相关材料。所提交的报名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学历证书、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由所在学校负责初审并签属“已核原件”并加盖公章,教学成绩证明由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8:30—11:30、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工资人事与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咨询电话:0692-7175733。

4.开考比例。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选调。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选调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本次选调资格。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经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复审通过后,方可正式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陇川县章凤完全中学。

3.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卷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120 分钟。

(1)小学语文和数学岗位笔试试卷为综合卷,考试范围及分值为:现行使用小学语文一至六年级专业基础知识40 分、小学数学一至六年级专业基础知识40分、课程设计(按报考岗位科目设计)10分、小学语文及数学课标10分。

(2)初中、小学体育和美术岗位笔试试卷为对应学科专业试卷,考试范围及分值为:现行使用学科教材知识80分、课程设计10分、课标10分。

(3)幼儿园笔试试卷为学前教育(幼儿园)专业综合试卷,分值为:基础知识90分、学前教育(幼儿园)教案框架10分。

(四)加分项

1.工龄加分。以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且须足年足月,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4年8 月31日。在章凤镇学校工作的,每满 1 年加 0.05 分;在城子镇、景罕镇、陇把镇学校工作的,每满 1 年加 0.1 分;在王子树乡、护国乡、户撒乡、清平乡、勐约乡学校工作的,每满 1 年加 0.4 分;有外县(市)工作经历的,在外县(市)工作期间的工龄不计算加分。

2.表彰加分。自参加工作以来,获得乡(镇)及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方可加分,其他行业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不予加分。所有荣誉证书一律以各级党委、政府加盖的公章为准。具体加分情况为:乡(镇)级加0.5分、县(市)级加1分、州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2.5分。荣获多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 五)综合成绩核定及确定拟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分+工龄加分+表彰加分。每一个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拟调人员。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超过选调岗位数的,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拟调人员:一是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二是参加工作时间长的优先;三是表彰级别高的优先;四是职称高的优先(同级职称履职时间长的优先)。因个人原因放弃调动资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宜调动情形造成调动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拟调人员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后续考调程序,并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确定的拟调人员名单在云上陇川APP、目瑙纵歌之乡陇川微信公众号、陇川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满无异议且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正式调动人员。若公示期间有反映或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则取消其调动资格,所产生的考调岗位空缺,按该考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自行放弃调动资格,所产生的考调岗位空缺,按该考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最终确定正式调动的人员,由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依规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由调入学校按照学校职称评聘办法进行聘用,若调入学校相应职称岗位无空岗,则实行高职低聘。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考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考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由陇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692- 7176099

附件 陇川县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试选调教师报名表

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

原标题:陇川县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部分学校(幼儿园)面向全县公开考试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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