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55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专项机制”)研究实施,招聘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以下简称“机制办”),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优秀教师55人(高中12人、初中34人、小学9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铜仁市碧江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科毕业生:面向符合岗位要求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和国家、省重点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含2025届毕业生)(见附件3)、贵州省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以上均要求具有相应学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5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所学专业需与所报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相一致。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截止2024年12月16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7.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在各级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考生及现役军人。
11.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12.不符合招聘有关条件要求的。
1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统一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bjq.gov.cn/)”“碧江微教育(微信公众号:trbjjy)”等平台上公开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的方式进行。在“机制办”的统一组织下,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审核。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铜仁市碧江区招生考试院三楼会议室(锦江广场旁原碧江区教育局)。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须认真阅读方案,按照方案和岗位表公布的条件及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或书写潦草导致信息难以辨认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考生须在方案发布指定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同时持毕业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属于贵州省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的,还须提供“定向培训协议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5届毕业生在考察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资格审查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工作由专人负责,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具备报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通过的,审查人员须签字确认。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规定要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岗位硕士及以上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不区分学硕和专硕。
(四)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交费成功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机制办”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同一岗位报名合格人数超过35人(含35人)时,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如同一岗位报名合格人数未超过35人的则直接进行面试(试教)。
(二)若采取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三)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试总成绩合格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人员(考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再作加试〈面试〉)。
八、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一)确定为拟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双方达成签约意向的,须按要求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再作加试〈面试〉)。
(二)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
(一)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并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
(二)体检医院由“机制办”指定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一)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机制办”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同时,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并同步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进行准入查询。
(二)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5.截止2025年7月31日,未取得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他经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机制研究决定不能聘用的。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1.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bjq.gov.cn/)、碧江微教育(微信公众号:trbjjy)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公开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待遇和管理
(一)公开招聘的教师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招聘的教师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6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意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和岗位表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已签订意向协议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三)本方案由“机制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机制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6-5420838(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
0856-5235716(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5223471(中共铜仁市碧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铜仁市碧江区监察委员会)
附件:附件1:铜仁市碧江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铜仁市碧江区教育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和国家、省重点师范大学名单.doc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机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bjq.gov.cn/xwzx/tzgg/202412/t20241204_86302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