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60人简章|12月23-27日报名

2024-12-18 来源: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8年2月,是毕节市唯一一所“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综合类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及贵州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毕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人才基础,结合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用人需求,经上级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额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6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0名,管理人员10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26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七)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八)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4届毕业生。

(三)在读的非2024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六)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八)截止报名时间节点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十一)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十二)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十三)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4年12月18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gzbjzy.edu.cn/)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D-510室)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海外、香港及澳门等地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应职位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

(2)《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3)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上角)。

(6)收取报名费100元。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需于2025年1月6日9:00至2025年1月10日17:00期间按照缴费程序缴纳考试费100元/人(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同时报考几个岗位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报名人数大于等于招聘计划数但又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予减少;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减为报名人数;招聘岗位无人报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招聘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招聘资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填报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

笔试对象为报考岗位需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位的考生(岗位代码为18、19、20、21的考生),报考岗位需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导致未能参加笔试的,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面试

1.岗位需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职位的,考试人数超过招聘计划3:1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同时,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考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1比例的,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岗位需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职位的,不需笔试,简化程序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形式及内容

岗位需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职位的,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及内容组织实施,由考官组现场评分,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岗位需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采取试讲10分钟、结构化面试5分钟相结合方式实施,由考官组现场评分,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总成绩计算

岗位需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岗位需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总成绩查询公告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招聘结果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此次招聘员额制人员是学校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的报备员额(编外人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执行聘期考核管理,每3年开展一次聘期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待遇发放、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一年试用期制,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学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标准参照学校当年新进同等学历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标准和毕节市相关政策执行(薪酬不包括学校核发编内教职工的超额绩效工资)。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考工作所有通知均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能参加各环节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确定。

本《招聘简章》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7-5468426(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7-2295182(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附件:1.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18日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8年2月,是毕节市唯一一所“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综合类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及贵州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毕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人才基础,结合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用人需求,经上级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员额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6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0名,管理人员10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12月26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七)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

(八)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4届毕业生。

(三)在读的非2024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六)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八)截止报名时间节点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十一)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十二)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十三)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4年12月18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jie.gov.cn/)、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gzbjzy.edu.cn/)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D-510室)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海外、香港及澳门等地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对应职位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

(2)《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3)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上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上角)。

(6)收取报名费100元。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需于2025年1月6日9:00至2025年1月10日17:00期间按照缴费程序缴纳考试费100元/人(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同时报考几个岗位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报名人数大于等于招聘计划数但又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予减少;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减为报名人数;招聘岗位无人报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招聘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招聘资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填报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招聘环节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笔试

笔试对象为报考岗位需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位的考生(岗位代码为18、19、20、21的考生),报考岗位需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笔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导致未能参加笔试的,责任自负。

4.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面试

1.岗位需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职位的,考试人数超过招聘计划3:1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同时,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考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1比例的,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岗位需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职位的,不需笔试,简化程序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形式及内容

岗位需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职位的,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及内容组织实施,由考官组现场评分,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岗位需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采取试讲10分钟、结构化面试5分钟相结合方式实施,由考官组现场评分,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布信息导致未能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总成绩计算

岗位需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岗位需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总成绩查询公告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招聘结果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此次招聘员额制人员是学校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的报备员额(编外人员)。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执行聘期考核管理,每3年开展一次聘期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待遇发放、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一年试用期制,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学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标准参照学校当年新进同等学历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标准和毕节市相关政策执行(薪酬不包括学校核发编内教职工的超额绩效工资)。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考工作所有通知均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能参加各环节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未尽事宜,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确定。

本《招聘简章》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7-5468426(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7-2295182(毕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室)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附件:1.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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