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观山湖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72人|4月7-11日报名

2025-04-02 来源:

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悉知《贵阳市观山湖区2025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内容,仔细对照《贵阳市观山湖区2025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所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岗位。

二、报考人员需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招聘简章》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有违公平竞争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www.guanshanhu.gov.cn)上发布的有关公告或通知,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四、本公告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www.guanshanhu.gov.cn),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日         

附件:附件1:贵阳市观山湖区2025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pdf

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观山湖区 2025 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由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进行,成立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并负责指导监督做好招聘各环节具体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 72 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观山湖区 2025 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2023 年 8 月 31 日前与相应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岗的观山湖区“双轨制”教师。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

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2007 年 4 月 7 日及以前出生)、35 周岁以下(1989 年 4 月 11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1984 年 4 月 11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 45 周岁(1979 年 4 月11 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层次且与任教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5.任教期间不服从学校及公司管理,有无故旷工记录的。

6.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

7.健康状况不适宜担任教师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09:00 至 4 月 11 日 17:00 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gysgshqsgjs/index.html#/index)”,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市观山湖区 2025 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结束后,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

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4月7日09:00至4月12日17:00,

报 考 人 员 请 在 资 格 初 审 时 间 内 进 入 “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gysgshqsgjs/index.html#/index)”,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 24 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 年 4月 11 日 17:00 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 年 4月 11 日 17:00 至 4 月 12 日 17:00 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区招聘

工作办公室同意后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 2025 年 4月 7 日 09:00 至 4 月 13 日 17:00 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gysgshqsgjs/index.html#/index)”,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 100 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 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

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4 日09:00 至 17: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09:00 至 4 月 26 日 09:30 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gysgshqsgjs/index.html#/index)”,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

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6 日(星期六)上午 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 150 分钟,满分为 150 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 3:1,不高于6:1 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 24 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 3:1 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 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 4 或 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 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 3:1 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七、试教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 3:1,不高于 6:1 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教人员。

试教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 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 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八、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 1:1 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体检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 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 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 3 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 3 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 X 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 2 人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选岗,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报考岗位的招聘单位,选岗完成后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 7 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服务期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 5 年。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或本辖区。

十一、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

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1—87998297、84119016

政策咨询电话:0851—84119002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将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www.guanshanhu.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

究确定。

  附件2:贵阳市观山湖区2025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专业目录.zip
原文来源于: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悉知《贵阳市观山湖区2025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内容,仔细对照《贵阳市观山湖区2025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所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岗位。

二、报考人员需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招聘简章》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有违公平竞争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www.guanshanhu.gov.cn)上发布的有关公告或通知,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四、本公告来源“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www.guanshanhu.gov.cn),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日         

附件:附件1:贵阳市观山湖区2025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pdf

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观山湖区 2025 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由观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进行,成立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并负责指导监督做好招聘各环节具体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 72 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观山湖区 2025 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 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2023 年 8 月 31 日前与相应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岗的观山湖区“双轨制”教师。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

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2007 年 4 月 7 日及以前出生)、35 周岁以下(1989 年 4 月 11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 40 周岁(1984 年 4 月 11 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 45 周岁(1979 年 4 月11 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层次且与任教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5.任教期间不服从学校及公司管理,有无故旷工记录的。

6.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

7.健康状况不适宜担任教师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09:00 至 4 月 11 日 17:00 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gysgshqsgjs/index.html#/index)”,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的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市观山湖区 2025 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结束后,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

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4月7日09:00至4月12日17:00,

报 考 人 员 请 在 资 格 初 审 时 间 内 进 入 “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gysgshqsgjs/index.html#/index)”,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1.资格初审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 24 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 年 4月 11 日 17:00 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 年 4月 11 日 17:00 至 4 月 12 日 17:00 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区招聘

工作办公室同意后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 2025 年 4月 7 日 09:00 至 4 月 13 日 17:00 期间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gysgshqsgjs/index.html#/index)”,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 100 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 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

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4 日09:00 至 17: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09:00 至 4 月 26 日 09:30 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gysgshqsgjs/index.html#/index)”,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

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6 日(星期六)上午 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 150 分钟,满分为 150 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 3:1,不高于6:1 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 24 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 3:1 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 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 4 或 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 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 3:1 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七、试教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 3:1,不高于 6:1 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教人员。

试教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 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 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八、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 1:1 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体检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 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 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 3 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 3 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 X 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 2 人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选岗,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报考岗位的招聘单位,选岗完成后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 7 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服务期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 5 年。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或本辖区。

十一、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

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1—87998297、84119016

政策咨询电话:0851—84119002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将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www.guanshanhu.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

究确定。

  附件2:贵阳市观山湖区2025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择优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4:专业目录.zip
原文来源于: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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