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35人公告(招满为止)

2025-04-03 来源: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位于“乌蒙腹地、三省红都”的毕节市,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38年,历经省立毕节师范学校、贵州毕节师范学校、毕节师范专科学校等时期。1993年,教育部定名为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3月,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毕节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毕节学院,成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毕节学院更名为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并报省教育厅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35名。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身体健康。

4.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8.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全国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1.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高层次人才需求

(一)人才类别

1.A类人才

符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中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相关条件。

2.B类人才

博士学历学位(具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经教育部认证)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能力,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C类人才

博士学历学位(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经教育部认证)并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发展潜力大,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4.D类人才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经教育部认证),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二)需求计划

序号

岗位类型

学科门类

学历(学位)

数量

其它条件

备注

1

专业技术岗位

(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12)管理学、 (13)艺术学

博士研究生

9

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需为中共党员

 

2

专业技术岗位

(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0)医学、(14)交叉学科

博士研究生

26

 

急需紧缺专业

五、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网站等公开发布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标准证件照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海外归国博士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bjcrsc302@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试测评。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学校将分期分批组织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或网上在线面试)。面试测评以谈话、答辩、试讲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评,对应聘人员语言表达、专业水平、教学能力、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等方面情况形成综合评价。面试成绩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官网公示,面试成绩达7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的人员,按引才计划与面试测评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已完成引才工作的岗位,经学校党委研究后可关闭报名通道并在学校官网公告。

5.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征信、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7.公示。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8.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六、待遇

高层次人才被学校聘用后,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按照《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2025版)执行,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报销面试的车旅费;

2.博士津贴(按贵州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博士可享受校聘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资待遇(三年内须通过评聘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取得资格,具体工资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引进的各类人才若有子女随迁,其子女入学问题由学校协调给予解决。

七、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本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7-8330261 

监督电话:0857-8331459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1号。

电子邮箱:bjcrsc302@126.com;邮编:551700。

咨询电话:0857—8330261,15117516789(微信号同号);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

附件: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25年4月3日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位于“乌蒙腹地、三省红都”的毕节市,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38年,历经省立毕节师范学校、贵州毕节师范学校、毕节师范专科学校等时期。1993年,教育部定名为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3月,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毕节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毕节学院,成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毕节学院更名为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并报省教育厅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35名。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身体健康。

4.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5.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

8.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全国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1.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高层次人才需求

(一)人才类别

1.A类人才

符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中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相关条件。

2.B类人才

博士学历学位(具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经教育部认证)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及较强的组织能力,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C类人才

博士学历学位(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经教育部认证)并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发展潜力大,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4.D类人才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有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经教育部认证),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能为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

(二)需求计划

序号

岗位类型

学科门类

学历(学位)

数量

其它条件

备注

1

专业技术岗位

(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12)管理学、 (13)艺术学

博士研究生

9

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需为中共党员

 

2

专业技术岗位

(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0)医学、(14)交叉学科

博士研究生

26

 

急需紧缺专业

五、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网站等公开发布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标准证件照及对应职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海外归国博士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网上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bjcrsc302@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岗位”。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试测评。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学校将分期分批组织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或网上在线面试)。面试测评以谈话、答辩、试讲等形式进行综合测评,对应聘人员语言表达、专业水平、教学能力、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等方面情况形成综合评价。面试成绩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官网公示,面试成绩达7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的人员,按引才计划与面试测评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已完成引才工作的岗位,经学校党委研究后可关闭报名通道并在学校官网公告。

5.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征信、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7.公示。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8.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六、待遇

高层次人才被学校聘用后,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按照《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2025版)执行,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报销面试的车旅费;

2.博士津贴(按贵州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博士可享受校聘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工资待遇(三年内须通过评聘取得相应资格,如未取得资格,具体工资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引进的各类人才若有子女随迁,其子女入学问题由学校协调给予解决。

七、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本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57-8330261 

监督电话:0857-8331459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1号。

电子邮箱:bjcrsc302@126.com;邮编:551700。

咨询电话:0857—8330261,15117516789(微信号同号);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

附件: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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