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按准考证号排序):
招考职位及代码 |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法官助理职位一级法官助理及以下 (100110001001) |
123.8 |
031111028100203 |
杨雨晴 |
031111029401028 |
果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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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44011903503 |
张草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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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文字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100110002001) |
122.3 |
031111020400801 |
秦慧敏 |
031144020300308 |
王健 |
请递补人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按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10—67556370、67556327(兼传真)
电子邮件:zgfzhaopin@cour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部,邮编100745。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