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下:
用人司局 |
职位名称及代码 |
进入面试 最低分数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
法医鉴定岗位一级主管及以下100210101001 |
118.7 |
张帅 |
032111090202115 |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
数据分析处室一级主管及以下100210101004 |
120.5 |
宋启羽 |
032141040102321 |
请以上考生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中的要求,尽快准备网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