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昭通市镇雄县纪委监委考核调动公务员公告

2022-11-25 来源: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镇雄县纪委监委决定公开考核调动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调动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原则,采取公开考核方法择优调动。

二、公开考核调动计划

根据镇雄县纪委监委“空编、紧缺、急需”的实际情况,通过公开考核调动补充5名公务员。

三、公开考核调动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考核调动范围

面向全国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员。

(二)参加公开考核调动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勤政务实、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自觉服从岗位安排;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报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公安学类专业;

6.需征得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7.历年招录的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需满服务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核调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考核调动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考核调动公告通过“微镇雄”“廉洁镇雄”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后续各个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通知、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通过该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8:30至12月9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发送至邮箱zxjwgbs@163.com。电子文档和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文档格式不符合或未按格式要求报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联系方式:镇雄县纪委监委组织部,0870-3132811、15087760276。

3.所需材料

(1)《镇雄县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考核调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2)《公务员登记表》扫描件;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可,本人签字认可)扫描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个人户口页)、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6)本人自公务员录用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

(7)本人符合公开考核调动资格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含试用期,以及在各级符合职位资格条件部门跟班学习、借用、抽调专项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跟班学习、借用、抽调部门出具的函或工作鉴定扫描件;

(8)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9)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的扫描件;

(10)近期免冠1寸蓝底电子照片2张。

以上证明材料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截止后,由镇雄县委组织部和镇雄县纪委监委成立资格审查组,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

(四)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由镇雄县纪委监委成立经历业绩评价组,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五)考察

根据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以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实地考察人选。进入实地考察环节自愿放弃考察的,须于该环节开始前3日向镇雄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

(六)确定拟考核调动人员及体检

实地考察工作结束后,提出拟考核调动人选,提请县纪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最终结果在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拟考核调动人选在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请镇雄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从事公开考核调动工作的人员及参加公开考核调动报名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全过程。若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经历等情形,经核查属实,即终止本人公开考核调动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微镇雄”“廉洁镇雄”微信公众号查阅信息,保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雄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镇雄县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考核调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可进入浏览器下载)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镇雄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24日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镇雄县纪委监委决定公开考核调动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调动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原则,采取公开考核方法择优调动。

二、公开考核调动计划

根据镇雄县纪委监委“空编、紧缺、急需”的实际情况,通过公开考核调动补充5名公务员。

三、公开考核调动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考核调动范围

面向全国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员。

(二)参加公开考核调动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勤政务实、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自觉服从岗位安排;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报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公安学类专业;

6.需征得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7.历年招录的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需满服务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核调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考核调动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考核调动公告通过“微镇雄”“廉洁镇雄”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后续各个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通知、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通过该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8:30至12月9日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发送至邮箱zxjwgbs@163.com。电子文档和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文档格式不符合或未按格式要求报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联系方式:镇雄县纪委监委组织部,0870-3132811、15087760276。

3.所需材料

(1)《镇雄县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考核调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2)《公务员登记表》扫描件;

(3)《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可,本人签字认可)扫描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个人户口页)、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6)本人自公务员录用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件;

(7)本人符合公开考核调动资格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含试用期,以及在各级符合职位资格条件部门跟班学习、借用、抽调专项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跟班学习、借用、抽调部门出具的函或工作鉴定扫描件;

(8)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9)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的扫描件;

(10)近期免冠1寸蓝底电子照片2张。

以上证明材料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截止后,由镇雄县委组织部和镇雄县纪委监委成立资格审查组,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

(四)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由镇雄县纪委监委成立经历业绩评价组,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五)考察

根据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以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实地考察人选。进入实地考察环节自愿放弃考察的,须于该环节开始前3日向镇雄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

(六)确定拟考核调动人员及体检

实地考察工作结束后,提出拟考核调动人选,提请县纪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最终结果在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拟考核调动人选在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请镇雄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从事公开考核调动工作的人员及参加公开考核调动报名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全过程。若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经历等情形,经核查属实,即终止本人公开考核调动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微镇雄”“廉洁镇雄”微信公众号查阅信息,保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雄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镇雄县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考核调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可进入浏览器下载)

中国共产党镇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镇雄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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