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沧市招录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4月6-8日复审
现将临沧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检)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对象
(一)体能测评和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查阅“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www.ynylxf.cn)。
(二)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二、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时间为2023年4月7日(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在临沧市体育馆足球场进行,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提前半小时到场。体能测评结束后将接着开展资格复审,请考生按要求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二)首批资格复审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6日至8日;递补复审于2023年4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报考市纪委的考生到市纪委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市、县(区)公安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到市公安局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级大队职位的考生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县(区)非公安职位及乡镇职位的考生到报考职位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参加资格复审。
三、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一式二份)、户口册或户籍证明、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须持原件提交复审单位进行审验。
(二)报考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底以前。
(三)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须持经学校审核盖章的《云南省2023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在考察阶段进行。
(五)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到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
(六)为不浪费考试资源,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作出承诺并现场签字确认。
四、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
(二)请认真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考录政策资料,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保持报名时的联系电话畅通,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结束后,将确定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cang.gov.cn)公布,请资格复审合格并签字确认的考生注意登录关注。
五、招录单位咨询电话(区号0883)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3990321
市纪委:曹志铁,3990224、13578333077
市公安局:王舒,2852216、13408881945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赵赢,2165147、13987002789
临翔区委组织部:李光屿,2166340、18288210574
云县委组织部:李文存,3212693、18217471275
凤庆县委组织部:李斯琴,4212193、13988394393
永德县委组织部:雷绍华,5212756、13578428023
镇康县委组织部:广国伟,6630174、15126462052
耿马自治县委组织部:李志源,6121712、18288353532
沧源自治县委组织部:田金强,7128831、15087851513
双江自治县委组织部:黄瑜,7623033、18108838902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9日
现将临沧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检)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对象
(一)体能测评和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查阅“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www.ynylxf.cn)。
(二)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二、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时间为2023年4月7日(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通知考生本人),在临沧市体育馆足球场进行,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提前半小时到场。体能测评结束后将接着开展资格复审,请考生按要求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二)首批资格复审时间统一安排在2023年4月6日至8日;递补复审于2023年4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招录单位通知为准)。报考市纪委的考生到市纪委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市、县(区)公安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到市公安局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级大队职位的考生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加资格复审;报考县(区)非公安职位及乡镇职位的考生到报考职位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参加资格复审。
三、复审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一式二份)、户口册或户籍证明、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须持原件提交复审单位进行审验。
(二)报考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底以前。
(三)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须持经学校审核盖章的《云南省2023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在考察阶段进行。
(五)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到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
(六)为不浪费考试资源,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作出承诺并现场签字确认。
四、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
(二)请认真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考录政策资料,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保持报名时的联系电话畅通,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结束后,将确定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及注意事项,并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cang.gov.cn)公布,请资格复审合格并签字确认的考生注意登录关注。
五、招录单位咨询电话(区号0883)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3990321
市纪委:曹志铁,3990224、13578333077
市公安局:王舒,2852216、13408881945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赵赢,2165147、13987002789
临翔区委组织部:李光屿,2166340、18288210574
云县委组织部:李文存,3212693、18217471275
凤庆县委组织部:李斯琴,4212193、13988394393
永德县委组织部:雷绍华,5212756、13578428023
镇康县委组织部:广国伟,6630174、15126462052
耿马自治县委组织部:李志源,6121712、18288353532
沧源自治县委组织部:田金强,7128831、15087851513
双江自治县委组织部:黄瑜,7623033、18108838902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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