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内江市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范围
根据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可点此查询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内江市委党校新校区(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北段999号)博见楼一楼106教室(学校平面图附后)。
四、资格审查要求
(一)只有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于2024年3月12日17:30前结束。
(二)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合格并确认缴费(缴费金额80元/人,请考生自备现金)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有关要求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时间和面试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材料要求
1.《四川省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张,彩色打印可不贴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考生提供,其余人员不提供);
6.担任内江市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的人员须提供目前任职情况和连续任职满三年(截至2023年12月7日)的证明材料。担任全省统筹选派的现任和离任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须提供任职期满2年(截至2023年12月7日)和称职(合格)以上考核等次证明材料。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人员须提供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文件的证明材料(①2010年之前,省直机关及以上表彰,市(州)及以下党政机关按规定程序授予的表彰。②2010年国家对表彰奖励进行规范后,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省直机关会同省人社厅开展的表彰。川清联[2010]1号中列出的表彰项目及省委防邪办、省国安厅的表彰项目,可由主办单位单独授予);
7.优秀工人需提供截至2023年12月7日,5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务工企业(单位)是否为四川省境内企业(单位)]和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证明材料;
8.优秀农民需提供截至2023年12月7日,5年以上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含农闲在外务工)和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的证明材料;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未曾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特岗教师,须经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的证明材料;
10.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高校毕业证书、退役证<复员证>或退伍证(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3年12月7日前退役),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四川省户籍或在四川服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证明材料;
11.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统筹开展全市统筹职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
(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各县(市、区)职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
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6210005)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0832—2288105)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0832—5615167)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0832—8229589)
六、相关事宜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本次招录后续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2-2042419、6210005。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