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省黔南州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加分公示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黔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并提供佐证资料,于2024年4月8日17:00前由本人到黔南州委组织部(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匀东大厦A区5楼A539室)进行现场加分审核;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加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加分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不需要到现场加分。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供招录单位复核;如复核未通过,则加分无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30日—4月8日
联系电话:0854—8233456
附件:
附件1: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xls
附件2: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xls
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黔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并提供佐证资料,于2024年4月8日17:00前由本人到黔南州委组织部(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匀东大厦A区5楼A539室)进行现场加分审核;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加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加分公示无异议的报考者不需要到现场加分。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等供招录单位复核;如复核未通过,则加分无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30日—4月8日
联系电话:0854—8233456
附件:
附件1: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xls
附件2:贵州省黔南州2024年度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xls
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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