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六盘水市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4月22-24日复审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复审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报名序号的《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2份。
此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委培生或定向生等信息),并签署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12月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承诺书(参见附件4)。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见附件5)。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月工作须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材料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服务期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截止2024年12月累计服务须满2周年)。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截止2024年12月累计服务须满2周年)。
6.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截止2024年12月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7.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退伍证或转业证,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
8.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月仍在职且任职时间满3周年<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证明材料内容须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担任职务及起止时间、近3年考核等次以及同意报考等有关内容)。
9.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截止2024年1月任职时间满2周年,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须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12.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按照《招录公告》规定,对照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带有报名序号)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合格人员,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间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对象由各复审单位通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如因招录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录单位承担。
(二)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含递补复审人员)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相应的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外,还须持双方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结束后,各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资格复审)单位须于2024年4月27日前将资格复审情况报告(含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需要打印《报名信息表》的报考人员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
(二)六盘水市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拟于5月11日、12日进行。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招录公告》指定的凉都先锋党建云(http://www.lpszzb.gov.cn)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ps.gov.cn)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咨询电话:0858-8690956
附件:
附件1: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xls
附件2: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et
附件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4:2024届毕业生承诺书(参考).doc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doc
附件6:基层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参考).docx
六盘水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8日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具体实施。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复审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带有报名序号的《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2份。
此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委培生或定向生等信息),并签署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12月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承诺书(参见附件4)。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见附件5)。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月工作须满3周年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材料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服务期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截止2024年12月累计服务须满2周年)。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截止2024年12月累计服务须满2周年)。
6.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截止2024年12月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7.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退伍证或转业证,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
8.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月仍在职且任职时间满3周年<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且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证明材料内容须包含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担任职务及起止时间、近3年考核等次以及同意报考等有关内容)。
9.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截止2024年1月任职时间满2周年,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累计)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须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12.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按照《招录公告》规定,对照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带有报名序号)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合格人员,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间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对象由各复审单位通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如因招录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录单位承担。
(二)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含递补复审人员)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相应的复审时间结束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
(三)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外,还须持双方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结束后,各市(特区、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招录(资格复审)单位须于2024年4月27日前将资格复审情况报告(含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招录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一)需要打印《报名信息表》的报考人员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
(二)六盘水市2024年度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拟于5月11日、12日进行。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招录公告》指定的凉都先锋党建云(http://www.lpszzb.gov.cn)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ps.gov.cn)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同时,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
咨询电话:0858-8690956
附件:
附件1: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xls
附件2:六盘水市2024年度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et
附件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4:2024届毕业生承诺书(参考).doc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doc
附件6:基层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参考).docx
六盘水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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