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黔南州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2024-04-19 来源:

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8: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黔南州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见《黔南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

三、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人员需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主动联系招录机关(或州级主管部门)咨询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四、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可参考《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www.gzzzb.gov.cn)。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录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如因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如因招录单位审核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录单位承担。

(三)各招录单位须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四)各招录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

(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包含学历、学位、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资料。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伍证或转业证)。

6.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8.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可不提供户口簿,其他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已迁往外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本省生源考生可不提供生源地证明,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他学历层次且户籍不在贵州的本省生源考生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省生源地证明材料。

其中限“本县户籍(生源)” 职位按照招录单位要求另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10.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六、有关事宜

(一)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面试工作拟于2024年5月11、12日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准备。

(二)黔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 “黔南组织工作网”(http://www.qnzzgz.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招录公告》,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官方网站查阅公告、公示,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州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贵州省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

黔南州委组织部:0854-8233456

监督电话:0854-8222293、0854-12388(黔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1、黔南州202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2、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3、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文章来源:https://qnzzgz.gov.cn/document/show/21323.html

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黔南州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4月26日(8: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黔南州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见《黔南州202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

三、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人员需登录“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主动联系招录机关(或州级主管部门)咨询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四、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可参考《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www.gzzzb.gov.cn)。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录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录公告》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如因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如因招录单位审核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录单位承担。

(三)各招录单位须对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民族信息等进行复核。经审查,若非少数民族报考者将民族信息填写为少数民族获得加分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将取消加分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四)各招录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

(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以下人员还须提供:

1.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包含学历、学位、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录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资料。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3.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还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工作满3周年和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和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出现役证件(退伍证或转业证)。

6.报考本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须提供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推荐意见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驻村所在县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须提供驻村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驻村工作表现情况和连续满2周年证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8.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可不提供户口簿,其他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已迁往外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本省生源考生可不提供生源地证明,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他学历层次且户籍不在贵州的本省生源考生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省生源地证明材料。

其中限“本县户籍(生源)” 职位按照招录单位要求另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10.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六、有关事宜

(一)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面试工作拟于2024年5月11、12日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准备。

(二)黔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 “黔南组织工作网”(http://www.qnzzgz.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招录公告》,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官方网站查阅公告、公示,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州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贵州省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

黔南州委组织部:0854-8233456

监督电话:0854-8222293、0854-12388(黔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024年4月19日

附件:

1、黔南州2024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2、 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3、2024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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