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毕节市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公告(第一批)
毕节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的规定,将对第一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招录公告》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的规定,市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录公告》的规定,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对象详见附件《毕节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对象名单(第一批)》。
三、其他事项及相关要求
1.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我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无故放弃考察的考生,将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视情况对其建立不诚信档案。
2.我市公务员招录各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党建云”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建议考察对象近期不要远行,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配合好有关单位开展考察工作。
3.考察对象和考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毕节市公务员局 0857-8319191
监督电话: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857-8339320
附件:毕节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对象名单(第一批).xls
毕节市公务员局
2024年5月28日
毕节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的规定,将对第一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招录公告》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的规定,市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实施;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二、考察对象
根据《招录公告》的规定,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对象详见附件《毕节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对象名单(第一批)》。
三、其他事项及相关要求
1.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我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无故放弃考察的考生,将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视情况对其建立不诚信档案。
2.我市公务员招录各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毕节党建云”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建议考察对象近期不要远行,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配合好有关单位开展考察工作。
3.考察对象和考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毕节市公务员局 0857-8319191
监督电话:毕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0857-8339320
附件:毕节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对象名单(第一批).xls
毕节市公务员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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