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遵义市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公告(第二批)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规定,拟对遵义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第二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遵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详见附件《遵义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对象名单(第二批)》。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四、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1-28623767
附件:遵义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对象名单(第二批).xls
遵义市公务员局
2024年6月7日
根据《贵州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规定,拟对遵义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第二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遵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录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详见附件《遵义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对象名单(第二批)》。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以及《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3.考察对象须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存在电话号码变更等情况的须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四、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1-28623767
附件:遵义市2024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对象名单(第二批).xls
遵义市公务员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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