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医院医疗业务发展,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中共玉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玉龙县财政局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及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玉编办[2019]103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以致用,“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任职条件、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医学类高校应届毕业生(往届生报考需要具有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医师资格证年龄在30岁以下)。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5.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南苑(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4、报名咨询电话:0888-5110627
(二)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证件照1张。往届毕业生考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证件照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未按要求携带全证件者将不予以报名。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前来报名者,可由他人进行代报,但必须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不接受代报。
五、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到院内现场资格审核后,再组织岗位能力测试。
(二)招聘步骤和程序
1.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只接收个人资料,资格审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接到电话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以及医院发放《同意报考通知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招聘测试
2.1考试
2.1.1网络报名考生通过资格初次审查合格人员,我院将电话通知现场审查时间及考试时间;参加考试人员携带医院发放的《同意报考通知单》、《诚信报考承诺书》。
2.1.2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口答的方式进行;各岗位报考考生与招录名额大于等于3:1时,首先采取笔试,通过笔试考核成绩合格考生,择优按2:1比例进行面试。
2.1.3各岗位报考考生与招录名额小于3:1时,直接采取面试形式进行岗位能力测评。
2.1.4此次招录不限制开考比例。
2.2.岗位能力测试分数及计算方法(开考比例大于等于3:1时笔试占50分、面试口答占50分;开考比例小于3:1时面试口答占100分)。
2.2.1测试方式: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每位考生的笔试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口答采取面对面口答的方式进行。按照5-9个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2.2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笔试+面试;面试),考生现场确认。
2.2.3按照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比例,以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人选进入后续体检环节,最终成绩末位并列的,通过现场加试择优进入后续体检环节。
(三)考察
考察由医院采用查阅学生档案、岗前培训后的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进行,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一旦查实有不符合录用情况的将予以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结合本行业医疗、护理执业注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隐瞒了既往病史,在录用后一旦发现既往病史如传染病、精神病等不符合本行业录用要求及医疗、护理执业注册要求的,经查实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聘用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六、纪律要求
(一)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四)监督和举报: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玉龙县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888-5330023。
玉龙县医院纪委办公室:0888-5110767。
七、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人员试用考核期
根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
1.合同签订
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各类保险缴纳
医院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三)聘用人员劳动报酬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有关政策、合同有关规定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执业资格要求
录用到本次招聘岗位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招聘时没有考取医师执业证的,进院3年内(不间断)必须考取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考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不符合应聘条件、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录用。
(2)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以便于招聘单位联系。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计划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临床医师 |
10人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主要招聘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要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者规培证,年龄在30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