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江市宁蒗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备案制10人公告
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医院现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我院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备案制(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岗位及名额
临床医学专业岗位8名,医学影像学1名(技术类限报),口腔医学专业1名(技术类限报)。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医学学士学位证(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无毕业证者需提供相应证明);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医学事业;
2
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
3
身心健康,具备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
有较好的医学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5
有强烈的事业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勤奋好学,有团队协作精神,有主人翁责任意识,能快速进入工作角色。
6
同等情况下,有医院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户籍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5、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相关资格条件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时间:2023年3月15日大理大学双选会;3月18日昆明医科大学双选会。
(二)招聘地点:大理大学下关校区体育馆、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南苑。
(三)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籍学历证明、就业推荐表、求职简历等,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证件照1张;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等,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证件照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未按要求携带全证件者将不予以报名。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前来报名者,可由他人进行代报,但必须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不接受代报。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结束后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
此次招聘采取先到先招,岗位人数招满即止。校园招聘结束后,若招聘计划指标还未完成,将按照本公告相关条件在本年度内随机组织招聘。
五、招聘考核方式
(一)采取现场综合考核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不设开考比例,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
(二)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现场签订《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就业协议》,往届毕业生在招聘结束一周内到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报到完成体检等入职手续。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对各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执业证等原件进行复审,再次确认拟聘人员资质条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总成绩顺延进行复审和考核。考核由医院采用查阅学生档案或听取学校、实习单位意见和岗前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一旦查实有不符合录用情况的将予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公示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由我院选择项目进行体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不合格者给予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照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替补进入体检,依次类推。
(三)在体检过程中如果隐瞒既往病史,在录用后一旦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既往病史,将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辞退(包含已签订合同的)。
(四)对体检合格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正式录用。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八、薪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3个月,按医院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生活补助。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关于编制备案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享受同级同类人员相应等级工资、职称晋升等待遇,按规定购买“五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医院暂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若在规定时间内考取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者,给予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绩效考核方案》享受绩效考核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与工作业绩、工作质量、技术价值等因素相关。
(三)经录用后的人员,统一执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备案制人员在岗位聘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考核、晋级等方面与同岗在编人员一致。
(四)录用到本次招聘岗位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招聘时没有考取医师执业证的,进院3年内(不间断)必须考取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考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二)聘用人员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的行业特性及在职在编职工的法定休息休假执行。
(三)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公告内容及具体招聘工作由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3年3月14日
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医院现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我院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备案制(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招聘编制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岗位及名额
临床医学专业岗位8名,医学影像学1名(技术类限报),口腔医学专业1名(技术类限报)。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医学学士学位证(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无毕业证者需提供相应证明);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医学事业;
2
遵纪守法,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科室管理;
3
身心健康,具备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
有较好的医学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5
有强烈的事业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勤奋好学,有团队协作精神,有主人翁责任意识,能快速进入工作角色。
6
同等情况下,有医院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户籍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5、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相关资格条件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时间:2023年3月15日大理大学双选会;3月18日昆明医科大学双选会。
(二)招聘地点:大理大学下关校区体育馆、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南苑。
(三)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籍学历证明、就业推荐表、求职简历等,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证件照1张;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等,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证件照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未按要求携带全证件者将不予以报名。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前来报名者,可由他人进行代报,但必须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不接受代报。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结束后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特别说明:
此次招聘采取先到先招,岗位人数招满即止。校园招聘结束后,若招聘计划指标还未完成,将按照本公告相关条件在本年度内随机组织招聘。
五、招聘考核方式
(一)采取现场综合考核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医学基础知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不设开考比例,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
(二)通过综合考核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现场签订《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就业协议》,往届毕业生在招聘结束一周内到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报到完成体检等入职手续。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对各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执业证等原件进行复审,再次确认拟聘人员资质条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专业技术执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总成绩顺延进行复审和考核。考核由医院采用查阅学生档案或听取学校、实习单位意见和岗前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一旦查实有不符合录用情况的将予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公示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由我院选择项目进行体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不合格者给予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照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替补进入体检,依次类推。
(三)在体检过程中如果隐瞒既往病史,在录用后一旦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既往病史,将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辞退(包含已签订合同的)。
(四)对体检合格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正式录用。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八、薪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3个月,按医院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生活补助。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关于编制备案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享受同级同类人员相应等级工资、职称晋升等待遇,按规定购买“五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医院暂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若在规定时间内考取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者,给予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按照《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绩效考核方案》享受绩效考核工资,绩效考核工资与工作业绩、工作质量、技术价值等因素相关。
(三)经录用后的人员,统一执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备案制人员在岗位聘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考核、晋级等方面与同岗在编人员一致。
(四)录用到本次招聘岗位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招聘时没有考取医师执业证的,进院3年内(不间断)必须考取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执业资格。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考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二)聘用人员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的行业特性及在职在编职工的法定休息休假执行。
(三)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公告内容及具体招聘工作由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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