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学科发展的人才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并报县卫健局审批备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20名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卫生职业;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35周岁,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认定计算截止2023年3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4.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2023年3月31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若报考者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由家长或亲友提交报名材料代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正常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祥云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医技教学楼11楼1107室)
4.相关要求
报考者报名时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学历者)、护士资格证或护考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祥云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阶段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报名资料、岗位条件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在进行学历、专业验证时,按照报考者毕业证原件上的专业名称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
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不设开考比例
(一)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1.笔试。主要对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人员的确定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面试成绩通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最后根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考核安排
2023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县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医技教学楼11楼1107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一张一寸照片(底版颜色不限),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待遇按照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注意途中安全。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2-399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