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绥阳县农业农村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方案|4月25日-5月10日报名

2023-04-26 来源: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拟面向全县范围公开选调一名素质过硬、吃苦耐劳、品行端正的人员到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绥阳县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绥阳县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农业类)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绥阳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3.须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5.符合绥党办发[2021]26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本县内未满首聘服务期的;

2.县内调动调入新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满二年的;外县调入我县工作服务年限不满三年的;

3.不符合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7.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8.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明文要求的其他情形;

10.在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给本地区、本单位(部门)造成负面影响的。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4月25日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5月10日(上午8: 30-12: 00, 下午14:00-17:30 ),共10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绥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四楼)。联系人:许有华,联系电话:17785266188。

3.具体步骤:报考者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绥阳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报名者需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县级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报考;报考者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申请表》“照片栏”须粘贴好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报考者持《申请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学历证书原件(上述证件均需复印件一份),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规定日期内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绥阳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名人数。

(四)考试

本次选调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大于30:1的,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计划比例 3:1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小于或等于30:1,大于或等于3:1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小于3:1的,取消本职位选调。

考试在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质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需达到本场考试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平均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面试工作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本场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面试平均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绥阳县农业农村局将考试成绩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笔试,以新笔试成绩高者排前。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直接进行面试的,选调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五)考察对象的确定和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通过笔试、面试进入考察的,根据选调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数比例1: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并对人岗相适进一步考察了解。考察不合格的,报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及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绥阳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考察对象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

绥阳县农业农村局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结果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

公示环节被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绥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23100975

监督电话:

绥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26363672

 

附件:1.绥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绥阳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申请表.xls

2023年4月25日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拟面向全县范围公开选调一名素质过硬、吃苦耐劳、品行端正的人员到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绥阳县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绥阳县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农业类)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绥阳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3.须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5.符合绥党办发[2021]26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本县内未满首聘服务期的;

2.县内调动调入新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满二年的;外县调入我县工作服务年限不满三年的;

3.不符合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7.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8.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明文要求的其他情形;

10.在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给本地区、本单位(部门)造成负面影响的。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 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4月25日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5月10日(上午8: 30-12: 00, 下午14:00-17:30 ),共10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绥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四楼)。联系人:许有华,联系电话:17785266188。

3.具体步骤:报考者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绥阳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报名者需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县级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报考;报考者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申请表》“照片栏”须粘贴好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报考者持《申请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学历证书原件(上述证件均需复印件一份),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规定日期内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绥阳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名人数。

(四)考试

本次选调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大于30:1的,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计划比例 3:1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小于或等于30:1,大于或等于3:1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小于3:1的,取消本职位选调。

考试在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质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需达到本场考试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平均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面试工作组进行面试。面试成绩需达到本场面试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面试平均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结束后,绥阳县农业农村局将考试成绩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笔试,以新笔试成绩高者排前。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直接进行面试的,选调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另行通知。

(五)考察对象的确定和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通过笔试、面试进入考察的,根据选调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数比例1: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并对人岗相适进一步考察了解。考察不合格的,报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及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绥阳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考察对象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

绥阳县农业农村局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结果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

公示环节被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和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明确相关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绥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23100975

监督电话:

绥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26363672

 

附件:1.绥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绥阳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申请表.xls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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