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面加强屏边县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屏边县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招聘工作,共计招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屏边县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5.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吸毒人员;
9.非应届在校生;
10.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实填写《屏边县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屏边县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招聘报名信息名册 》(附件3),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将所需相关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pbxwzzbrcb@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手机号码”,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8:00至5月25日18:00。网络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考生报名邮箱。对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邮件一并发送。现场报名的考生按照考点设置时间和地点将所需相关材料送至对应的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并在相关院校公示的招聘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名联系电话:0873-3223309。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屏边县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屏边县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招聘报名信息名册》(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需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4)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
在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试开始后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环节,采取网络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情况、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到考生报名邮箱,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邮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采取现场报名的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直接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在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县人大、县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和考官(3-5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后现场面试的招聘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赴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西南交通大学、广西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云南农业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大理大学古城校区、右江民族医学院进行现场招聘。在招聘时间范围内优先选择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如在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已完成招聘计划指标的,则不再到招聘时间靠后的学校进行招聘。若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况,将发布相关公告进行补充招聘。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请按照报名时间及方式进行报名,并在公示的招聘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具体安排如下:
1. 青年党政干部储备及急需紧缺人才专项
(1)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屏边县自然资源局、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屏边苗族自治县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站):
2023年6月6日在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
②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屏边苗族自治县督查考评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络管理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6月7日在云南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
③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苗族自治县党群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6月7日在云南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
④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屏边县统计局(屏边苗族自治县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屏边苗族自治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2023年6月8日在云南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
⑤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屏边苗族自治县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在云南农业大学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
⑥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屏边苗族自治县艺术创作室):
2023年6月8日在云南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
⑦中共屏边县委党校:
2023年6月7日在云南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
⑧屏边县交通运输局(屏边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测绘施工队):
2023年6月6日在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2023年6月12日在西南交通大学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2023年6月14日在广西大学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
⑨屏边县水务局(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3年6月5日在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
⑩屏边县应急管理局(屏边苗族自治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
2023年6月5日在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
(2)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面试采取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着重考察应聘者学习成绩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考试采取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的岗位,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需达最低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专业知识提问环节。考核成绩只作为进入专业知识提问环节的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以专业知识提问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
成绩计算:专业知识提问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医疗卫生人才专项
(1)考试时间及地点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屏边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卫生院、屏边苗族自治县白云乡卫生院:
2023年5月26日在右江民族医学院主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2023年5月29日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2023年5月31日在大理大学古城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
(2)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进行,时间为3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成绩计算: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教育人才专项
(1)考试时间及地点
屏边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屏边苗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
2023年6月1日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报名并组织考试。
(2)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和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
①专业知识测试。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专业知识测试,要求应聘高中语文、高中英语人员在1小时内完成高中阶段相关学科知识作答;应聘心理健康人员在1小时内完成相关学科知识作答,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应用能力。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知识测试后各相关学科应聘人员成绩需达最低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讲课环节。
②讲课。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高中语文、高中英语岗位讲课围绕现高一年级必修课(人教A版)相关学科知识进行考核,心理健康岗位讲课围绕心理健康学科知识进行考核,由应聘人员现场抽取讲课课题,给每位应聘人员准备30分钟,准备结束后并在15分钟内完成所抽课题的讲课内容。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把握教材、课堂设计、教学方法应用、教学难易的掌握等。讲课现场不提供备用教材,应聘者请自备教材参加讲课。
成绩计算。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只作为进入讲课环节的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以讲课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讲课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以上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在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六)递补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出现问题的,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公示期放弃的,以及因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
1.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2. 体检。体检由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八)拟聘人员公示
1.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选岗
设置大岗位招考的,不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并进行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
(九)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十)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者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附件4),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或分类不一致,但按国家教育部门下发的专业目录,属于该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七)凡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考察、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中共屏边县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15925369437(熊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锦程路2号
屏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3-3221803,13988081508(何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锦程路2号
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873-3223309,18008739645(熊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锦程路2号
中共屏边县委党校
联系电话:0873-3222423,18869718649(龙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235省道与326国道交叉口东150米
屏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873-3221804,18187381218(李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文化路发展和改革局(大广场对面)
屏边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873-3222233,18387395606(张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卫国路31号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3-3225636,3225646,18087319898(张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大平田香榭路6号
屏边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3-3221452,13988075400(廖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屏边大道11号
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73-3221446,18287166814(李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沿河路36号
屏边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873-3221216,15287112990(杨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院内(牧羊河酒店对面)
屏边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873-3221324,19187320480(栾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水务局(玉屏镇人民路25号)
屏边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15987333982(许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文化路(昆河路体育馆旁)
屏边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873-3226130,13887591890(张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卫国路260号
屏边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873-3223223,18313317229(李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建设路4号
屏边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873-3226196,13987364157(李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锦程路2号
屏边县统计局
联系电话:0873-3221212,18387349243(熊老师)
通讯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建设路4号
附件:
附件1:屏边县2023年“苗岭振兴”专项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屏边县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屏边县2023年“苗岭振兴”人才专项招聘报名信息名册 .xls
附件4: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中共屏边县委组织部 屏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