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昭通市鲁甸县选调教师31人公告

2023-06-09 来源:

   为切实解决鲁甸县部分学校教师紧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部分教师,现将选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设置西南大学鲁甸振兴中学(鲁甸县第一中学)、昭通一中鲁甸崇文中学、鲁甸县第二中学、鲁甸县职业中学高中教师岗位31个。具体科目如下:

    语文6个,数学7个,历史4个,生物3个,英语4个,政治3个,地理3个,音乐1个。

     二、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鲁甸县外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条件

     1.思想政治

   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业绩要求

   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双一流高校或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省级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除双一流高校或原985、211工程院校以外的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4)省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须具备:现在普通高中学校从事高中教学工作且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称号之一的;或现在普通高中学校从事高中教学工作且2020年以来统测(高考)单科成绩至少有1年位于本县(区)前六名的(若高考成绩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未以学科单独排名的,则按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成绩排名;若所任教学科属于非考试科目的,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

    4.教师资格要求

   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5.专业要求

   所有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选调科目一致。

   6.工作时间要求

   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7.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5年以来个人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非试用期不定等次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符合公开选调规定的。

    四、报名及笔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鲁甸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大厅。

    3.报名时,参加选调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所在单位和所属县(区)教体局、人社局签署意见及盖章的《鲁甸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近三年来的成绩证明;表彰奖励(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材料;非考试科目教师近5年来年度考核证明材料;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标准电子证件照(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科目岗位报名,报考科目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昭通市现行高中教材范围(分科目命题)。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鲁甸县教育体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3.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00;地点:昭通一中鲁甸崇文中学。

   4.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同一科目岗位考试成绩高低在鲁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鲁甸教育”进行公示。

      五、初录人员确定、考察及选岗

   (一)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考生报考科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选岗,按照该选定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若同科目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下列原则优先确定人选:1.表彰奖励(教育行政部门)级别高的;2.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3.学历高的;4.若上述条件均相同,则加考笔试。

   (二)已初定的初录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考试,选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按1:2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相应削减其岗位。

   (二)鲁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选调人员的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鲁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初选人员的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初选资格。

   (四)选调人员到岗后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否则,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选调人员的工作调动相关手续由鲁甸县教育体育局报送鲁甸县人社部门批复办理。

   (六)选调人员工作调动后,若无相应职称或岗位的,工资等福利待遇按省市县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选调人员工作调动后,服务期为6年,服务期未满,不予调动;另外可由鲁甸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岗位及乡镇支教等工作,若本人不服从组织安排,按自动解聘处理。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870-8121594

   附件:鲁甸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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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解决鲁甸县部分学校教师紧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部分教师,现将选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设置西南大学鲁甸振兴中学(鲁甸县第一中学)、昭通一中鲁甸崇文中学、鲁甸县第二中学、鲁甸县职业中学高中教师岗位31个。具体科目如下:

    语文6个,数学7个,历史4个,生物3个,英语4个,政治3个,地理3个,音乐1个。

     二、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鲁甸县外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条件

     1.思想政治

   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业绩要求

   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双一流高校或原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省级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除双一流高校或原985、211工程院校以外的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4)省属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须具备:现在普通高中学校从事高中教学工作且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称号之一的;或现在普通高中学校从事高中教学工作且2020年以来统测(高考)单科成绩至少有1年位于本县(区)前六名的(若高考成绩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未以学科单独排名的,则按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成绩排名;若所任教学科属于非考试科目的,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

    4.教师资格要求

   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5.专业要求

   所有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选调科目一致。

   6.工作时间要求

   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2018年9月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7.以下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5年以来个人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非试用期不定等次的;

  (3)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符合公开选调规定的。

    四、报名及笔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鲁甸县教育体育局办公楼大厅。

    3.报名时,参加选调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所在单位和所属县(区)教体局、人社局签署意见及盖章的《鲁甸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近三年来的成绩证明;表彰奖励(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材料;非考试科目教师近5年来年度考核证明材料;获得县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标准电子证件照(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科目岗位报名,报考科目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昭通市现行高中教材范围(分科目命题)。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鲁甸县教育体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3.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00;地点:昭通一中鲁甸崇文中学。

   4.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同一科目岗位考试成绩高低在鲁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鲁甸教育”进行公示。

      五、初录人员确定、考察及选岗

   (一)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考生报考科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选岗,按照该选定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若同科目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下列原则优先确定人选:1.表彰奖励(教育行政部门)级别高的;2.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3.学历高的;4.若上述条件均相同,则加考笔试。

   (二)已初定的初录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考试,选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按1:2设置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相应削减其岗位。

   (二)鲁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选调人员的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鲁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初选人员的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初选资格。

   (四)选调人员到岗后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否则,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选调人员的工作调动相关手续由鲁甸县教育体育局报送鲁甸县人社部门批复办理。

   (六)选调人员工作调动后,若无相应职称或岗位的,工资等福利待遇按省市县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七、选调人员工作调动后,服务期为6年,服务期未满,不予调动;另外可由鲁甸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学岗位及乡镇支教等工作,若本人不服从组织安排,按自动解聘处理。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870-8121594

   附件:鲁甸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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