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曲靖市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33人公告|7月10-12日报名

2023-07-05 来源:

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1941年,经过多年的耕耘和积累,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技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的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等步骤逐一进行。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岗位和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五楼人事科。

(四)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高中毕业证及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限临床医学专业);

5.个人征信报告(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6.近期半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二张(背面写清姓名)。

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信息应确保真实,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我院对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料严格保密,《报名登记表》和资料恕不退回。

五、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方案》进行。

(一)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年龄、学历、资格证件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作为考试人选。所有证件与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2日。

(二)笔试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通过资格初审者,2023年7月13日上午8:30到医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临床医学专业免笔试。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面试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资格,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审查人选。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我院自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审查

通过查阅相关证书和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查,不符合我院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要求的,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人事科办公室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组织人事科根据用人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按照《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管理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不参与医院绩效分配,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者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临床医师,绩效工资实行同工同酬。

六、严肃招聘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报考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在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0874-6868247。

监督电话: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874-6868051。

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于1941年,经过多年的耕耘和积累,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技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的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等步骤逐一进行。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5.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岗位和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五楼人事科。

(四)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高中毕业证及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限临床医学专业);

5.个人征信报告(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

6.近期半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二张(背面写清姓名)。

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填报信息应确保真实,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我院对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料严格保密,《报名登记表》和资料恕不退回。

五、招聘程序

严格按照《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方案》进行。

(一)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年龄、学历、资格证件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作为考试人选。所有证件与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2日。

(二)笔试

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通过资格初审者,2023年7月13日上午8:30到医院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时,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缺少有关证明材料及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临床医学专业免笔试。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面试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资格,该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审查人选。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我院自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审查

通过查阅相关证书和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查,不符合我院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要求的,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人事科办公室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组织人事科根据用人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按照《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管理规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不参与医院绩效分配,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者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临床医师,绩效工资实行同工同酬。

六、严肃招聘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报考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在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0874-6868247。

监督电话:陆良县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874-686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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