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凯里市县级公立医院社会购买服务编外计划数的通知》(凯机编通〔2016〕14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实施意见》(凯府发〔2019〕13号)、《凯里市第九届人民政府第11、37、84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凯里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凯里市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凯卫健通〔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专业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高等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及学历等条件以《凯里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为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或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在党纪处分期内或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机关、参公事业、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以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为准。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通过指定网站(见附件)发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采取线下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次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缴纳考务费100元。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8月18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1)凯里市第一人民医院(凯里市营盘西路28号)门诊部6楼人事科,联系人:陈利淑,联系电话:0855-3831297;
(2)凯里市中医医院(风情大道5号凯里市康养中心)12楼人事科,联系人:尹欣丽,联系电话:0855-2261179。
3.现场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报名时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凯里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2份;
2.毕业证(需学位的还需提供同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上备案注册的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等)。
6.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须签名按手印)一份。
在凯里市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各招聘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职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因报考人员未正确填写报考信息、未按要求提供报考材料,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考试时间相同的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缴费)结束后,由凯里市卫生健康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公布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情况。
报名(缴费)结束后,无人缴费的招聘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1:1(不含1:1)的,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2.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先进行笔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内容见职位一览表。
2.笔试命题
笔试考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
3.笔试考试时间及《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为凯里市。
4.凭个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双方签字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笔试成绩由凯里市人社局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公告。
笔试考试工作由凯里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凯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凯里市人社局确定。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比例见附件2)。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 + 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所占比例。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七、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和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凯里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时,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受限的人员;
3.不符合本《方案》中所报考岗位规定条件的人员;
4. 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九、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凯里市卫生健康局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招聘用人单位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如受聘人员与原单位(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十、其他
未尽事宜由凯里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55-3831297)。
附件:1:凯里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2:凯里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凯里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