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认真贯彻省市县人才工作全面指导精神,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转发的通知》(黔卫健函〔2022〕80号)《中共纳雍县委印发的通知》(纳党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的紧缺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
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纳雍县人民医院发展需要紧缺人员的要求,取得紧缺专业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的证件:
(1)临床类本科需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直属)规培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
(2)临床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3)临床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4)临床类副高、正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
(5)高级技师(紧缺、急需专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
(6)柔性引进人才符合我院紧缺专业人才需求。
7.本次人才引进不面向海外引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9.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县范围内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从我院辞职不满2年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再公示停止报名的时间)
2.报名所需资料及要求
(1)提供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档1份和其他相应紧缺专业需要的证件、复印件。
注:网上报名的人才,资格复审时再提供证件原件复审。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纳雍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楼6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居仁街道中山东路)
(2)网上报名:需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243553507@qq.com)。
咨询电话:0857-7111638(纳雍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联 系 人:杨老师
4.资格审查
根据纳雍县人民医院紧缺专业人才需求,审查相应的学历、学位、需要的证件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进入下一环节。同时,将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二)测评
根据需求的报名情况,采取一人一谈的方式进行(考官由医院三分之二以上的院领导组成)。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需按规定的时间内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1.考察对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交考察组:
(1)考察对象所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考察对象所在村或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
(3)人民法院对考察对象是否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审查意见材料。
2.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在村现实表现差,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被确定为严重失信的;
(2)不符合紧缺人才所需资格条件的;
(3)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纳雍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待遇
(一)临床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签订8年以上服务协
议,工作满一年,按照签订协议完成相应的工作量,按照要求考核合格后,提供40万元补助费。2年内免费提供专家周转房,工资待遇参照编内同等学历或同等职称的人员工资执行,绩效薪酬按照我院薪酬分配管理实施方案执行,实行多劳多得,上不封顶。提供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其它事宜一人一谈。
(二)临床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签订8年以上服务协议,工作满一年,按照签订协议完成相应的工作量,按照要求考核合格后,提供15万元的补助费。2年内免费提供专家周转房,工资待遇参照编内同等学历或同等职称的人员工资执行,绩效薪酬按照我院薪酬分配管理实施方案执行,实行多劳多得,上不封顶。提供5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其它事宜一人一谈。自主培养的研究生不享受该条款的待遇。
(三)规培生。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直属)规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证的人员与我院签订8年及以上服务协议,工作满一年,按照签订协议完成相应的工作量,按照要求考核合格后,提供10万元的补助费。自主培养的规培生不享受该条款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我院的编外人员工资管理办法执行,绩效薪酬按照我院薪酬分配管理实施方案执行,实行多劳多得,上不封顶。
(四)获得相应职称人员。临床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参照(一)中临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待遇执行;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参照(二)中临床类硕士研究生待遇执行。
(五)柔性引进人员。
1.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高年资主治医师到我院开展工作的,待遇按照3万元/月发放。
2.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高年资副高级职称医师到我院开展工作的,待遇按照3.5万元/月发放。
3.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高年资正高级职称医师到我院开展工作的,待遇按照4万元/月发放。
4.三级甲等医院的高级技师到我院开展工作的,待遇按照1.5万元/月发放。
柔性引进人才累计满月计算,工作满30天为一个月,以实际工作业绩统计为准。引才待遇仅限于本次引进的人才,
引才待遇及其他人才保障政策凡有重复、交叉或津贴发放标准有变化的,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九、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十、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本工作方案由纳雍县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纳雍县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857—7111638(纳雍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监督电话:0857—7111646(纳雍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纳雍县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