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8人公告|9月25-27日报名

2023-09-18 来源: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沾办发〔2023〕16号)规定,结合沾益区卫生事业实际,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云南省范围内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数: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选调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选调计划表》)。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定向服务期内的人员除外),且工作满5年及以上时间,同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且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6.符合选调计划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有胜任工作的政治素 质、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专业、经历与岗位需求相匹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24日。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具备调入、调出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履职条件的;

3.与调入单位人员需执行回避制度规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5.试用期未满或不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6.在涉密岗位上任职或离开涉密岗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7.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

程序尚未终结的;

8.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9.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11.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方面

等严重问题,无法整改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况。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公告的发布由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余选调程序及相关工作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含选调计划)及选调程序等相关信息经审核同意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获取相关选调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地点:曲靖市沾益区中医医院办公室(沾益区龙华街道庄家湾社区盘江路以西、汇宝路以北)。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当地县(市、区)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

④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近三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⑦《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

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博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含未经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选调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选调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选调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选调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留学人员须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填报专业名称,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全称须与报考岗位的选调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选调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专业类别与数量、专业设置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设置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通过有效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岗位或相应递减选调人数,选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等特殊岗位,报经曲靖市沾益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报考人员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按照选调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须取消或递减该岗位选调计划。选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等特殊岗位,报经曲靖市沾益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可按1: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研究确定,详见面试方案。

面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工作,必须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完成。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告的面试方案。

4.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提交《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需按比例递减、取消岗位选调计划、调整面试比例、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的,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确定并报经曲靖市沾益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布。

6.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7.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1.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参检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管权限报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若调出方不同意调动的,即停办理,取消或递减选调岗位。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取消或递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或邮箱,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选调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沾益区事业单位选调考试。对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除取消本次选调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诚信档案库;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选调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重要提示

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选调各程序相关事宜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0874— 3164827   

监督电话:沾益区纪委监委派驻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874—3562689 

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161149

 

附件:1.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4.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8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沾办发〔2023〕16号)规定,结合沾益区卫生事业实际,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云南省范围内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二)选调人数: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选调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选调计划表》)。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定向服务期内的人员除外),且工作满5年及以上时间,同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且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6.符合选调计划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有胜任工作的政治素 质、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专业、经历与岗位需求相匹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24日。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不具备调入、调出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履职条件的;

3.与调入单位人员需执行回避制度规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5.试用期未满或不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6.在涉密岗位上任职或离开涉密岗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7.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

程序尚未终结的;

8.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9.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11.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方面

等严重问题,无法整改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况。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公告的发布由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余选调程序及相关工作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含选调计划)及选调程序等相关信息经审核同意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获取相关选调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地点:曲靖市沾益区中医医院办公室(沾益区龙华街道庄家湾社区盘江路以西、汇宝路以北)。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当地县(市、区)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

④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审批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近三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⑦《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

多个学历学位证书间的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对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若考生填报的专业属博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为准,与学位证及学位名称无关,也不能用学校单独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作为所学专业(含未经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选调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选调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选调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选调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留学人员须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填报专业名称,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全称须与报考岗位的选调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

选调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专业类别与数量、专业设置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设置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通过有效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岗位或相应递减选调人数,选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等特殊岗位,报经曲靖市沾益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报考人员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按照选调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须取消或递减该岗位选调计划。选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等特殊岗位,报经曲靖市沾益区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可按1: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研究确定,详见面试方案。

面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工作,必须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完成。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告的面试方案。

4.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提交《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需按比例递减、取消岗位选调计划、调整面试比例、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的,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确定并报经曲靖市沾益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布。

6.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7.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面试成绩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1.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参检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管权限报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若调出方不同意调动的,即停办理,取消或递减选调岗位。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取消或递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或邮箱,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选调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沾益区事业单位选调考试。对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除取消本次选调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诚信档案库;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选调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重要提示

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选调各程序相关事宜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0874— 3164827   

监督电话:沾益区纪委监委派驻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874—3562689 

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3161149

 

附件:1.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4.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曲靖市沾益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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