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医共体成立于2017年11月27日,云南省首家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证书的紧密型医疗共同体。
安宁市医共体以1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为龙头,1家三级医院(安宁市中医医院)为核心,多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6家乡镇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站点、64个村卫生室)为成员,建起了市域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现医共体下安宁市金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全科、中医科、儿科、妇科、口腔科、精神科、妇幼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医学影像科、放射科等科室,设住院病床30张,下设朝阳后山、凌波、晓塘、洛阳池四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药物维持治疗门诊、6家村卫生室;技术指导4家民营社区卫生服务站)、安宁市太平卫生院(安宁市太平卫生院成立于1956年3月,目前已有67余年历史,属于政府公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现坐落于太平新城安化社区,医院开设内科、儿科、外科、超声科、检验科、中医科、妇科、预防保健科、精神科等科室,设综合科和精神科两个住院部)、安宁市草铺卫生院(草铺卫生院卫生院建筑面积1632平方米,距离安宁市中心6.8公里。开设诊疗科目包含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编制床位20张,拥有一支较高素质的业务队伍,以“精湛的技术,一流的服务”,赢得了当地百姓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下辖草铺、麒麟、青龙哨、柳树、邵九、王家滩六个村卫生室)、安宁市八街卫生院(安宁市八街中心卫生院位于安宁市南部,距离市区约38公里,卫生院目前可开展的诊疗科目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全科医学科、耳鼻咽喉科、康复医学科、急诊医学科)、安宁市禄脿卫生院(禄脿卫生院位于安宁市禄脿街道新驿路,医院设有综合门诊部、综合住院部、中医科、心脑血管救治站及慢性病管理中心,现有编制床位40张,实际开放60张,下设7个村卫生室)和安宁市县街中心卫生院(县街中心卫生院位于安宁市县街街道梨河路32号,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现有编制床位42张,下设10个村卫生室)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章守纪,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旺盛的学习兴趣和上进心;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两年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五、薪酬待遇
1.执行当前卫生院工资标准;
2.入职后符合编内岗位招聘要求的,可参加编内岗位报考,编内
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博士或正高职80万元、副高职50万元、硕士20万元。其他更多待遇详见《安宁市螳川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暂行)》(安通【2020】16号)。
六、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为医院官网:https://www.ynkgyy.com/
请参加报名的考生进入医院官网后,在“便携导航”栏下方点击“报名入口”进入,仔细阅读公告栏“应聘者操作手册”,熟悉报名流程后再进行报名。
注意:临床医学专业请选择“临床医疗岗”;非临床医学专业请选择“非临床医疗岗”。
2.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0月4日9:00—2023年10月8日17:00
3.参加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完成报名后请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安宁市医共体人力资源(公众号二维码附后)”,后续相关通知信息将通过公众号发布。
七、考试安排
另行通知
八、心理测评
另行通知
九、综合成绩计算
编外岗:
免笔试考生:综合成绩(无实作)=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有实作)=面试成绩×60%+实作成绩×40%;
笔试考生:无实作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实作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作成绩×20%。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进行拟录用。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招聘岗位按照1:3人数比例进行开考,参考人数不足1:3比例时,若该岗位为医院紧缺岗位,可正常开展,但普通参考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免笔试参考人员综合成绩须达80分,否则不予录用。
九、健康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2.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341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请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评异常者不予录用,按照综合成绩顺位递补,递补2次仍不合格的,该岗位作废,待下一次开岗。
十、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得再次参加安宁市医共体招聘考试,已签劳动合同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录用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一、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录用人员本人的。
十二、本启事由医共体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医共体人力资源部王老师0871-68639855
安宁市医疗共同体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