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27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增强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求实际,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5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岗位信息详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取得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并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可以参加选调。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198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干部选调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选调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以上选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

三、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anshun.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市委市政府大院综合楼6楼605)。

报考人员须下载《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仔细阅读,并对照岗位表填报,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资料:

⑴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本人如实填写《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⑶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

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⑸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仅限于公务员〈参公〉考生提供)。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现场报名时,除报名信息表纸质版外,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00KB以下、底色无要求,图像清晰准确,图片名称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身份证后4位)。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及时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合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对报名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3.职位取消

各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计划数。选调计划取消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改报限1次。职位改报时间截止为2023年11月23日。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比例须取消计划数的职位,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计算综合成绩。本次考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严格落实保密、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按要求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若报考人员中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都相同,则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选调职位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并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职位匹配度和个人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强化政治素质方面的考察。考察工作完成后,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考试考察情况,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

将拟调人选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拟调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办理选调手续过程中,因考生或考生单位原因造成选调手续超时限未办理完毕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四、其他事宜

本次选调工作在中共安顺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领导下、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开展选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跑风漏气等现象发生。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安顺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33282064

监督电话:0851-33351968

附件1: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增强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求实际,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5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岗位信息详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取得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并登记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可以参加选调。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198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干部选调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选调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以上选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

三、选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www.anshun.gov.cn)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anshun.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11月2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市委市政府大院综合楼6楼605)。

报考人员须下载《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仔细阅读,并对照岗位表填报,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资料:

⑴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本人如实填写《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⑶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

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⑸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仅限于公务员〈参公〉考生提供)。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现场报名时,除报名信息表纸质版外,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00KB以下、底色无要求,图像清晰准确,图片名称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职位代码+身份证后4位)。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信息及时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合者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对报名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3.职位取消

各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计划数。选调计划取消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改报限1次。职位改报时间截止为2023年11月23日。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比例须取消计划数的职位,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并计算综合成绩。本次考试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严格落实保密、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按要求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主要测试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若报考人员中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都相同,则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选调职位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并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职位匹配度和个人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强化政治素质方面的考察。考察工作完成后,形成考察材料,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考试考察情况,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

将拟调人选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拟调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办理选调手续过程中,因考生或考生单位原因造成选调手续超时限未办理完毕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

四、其他事宜

本次选调工作在中共安顺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领导下、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开展选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跑风漏气等现象发生。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安顺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33282064

监督电话:0851-33351968

附件1: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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