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妇幼保健院招聘资格复审公告|1月6-7日复审

2022-01-03 来源:

按照《贵州省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已公布,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月6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贵州省妇幼保健院六楼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安云路樱花巷18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省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资格复审信息表》1份,登录“贵州省妇幼保健院招考系统”(http://sfy.seekfiz.cn)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6.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模板详见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的提供;

9.个人简历及自荐书各1份。

(四)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所提供材料不一致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排名依次递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需在收到电话和短信通知12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须持委托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人不能到场原因)、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防疫要求

考生按照《贵州省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试防疫指南》(附件4)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考生需提供纸质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咨询电话:0851-86771602

附件:贵州省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30日

按照《贵州省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排名已公布,现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1月6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贵州省妇幼保健院六楼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安云路樱花巷18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省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资格复审信息表》1份,登录“贵州省妇幼保健院招考系统”(http://sfy.seekfiz.cn)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6.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模板详见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的提供;

9.个人简历及自荐书各1份。

(四)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所提供材料不一致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排名依次递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需在收到电话和短信通知12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须持委托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人不能到场原因)、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防疫要求

考生按照《贵州省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试防疫指南》(附件4)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考生需提供纸质版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咨询电话:0851-86771602

附件:贵州省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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