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毕节市唯一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部署,进一步夯实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2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及资格要求详见《职位表》(根据岗位需要,需持有相关资格证书还未下发的,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若尚未正式下达成绩通知单,以成绩打印单和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成绩合格线通知文件为依据>)。
(六)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截至2023年12月1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需将下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bjsyybmzy@126.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2023年12月14日下午6:0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诚信承诺报名人签名处需手写)。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报考岗位要求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职位表》“其他条件要求”栏的要求提供。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版证件照。
4.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原则上由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达3:1的,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且成绩有效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交书面声明。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从该职位报考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前往参加资格复审,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需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原件,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面试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由考官组现场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数与职位面试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由医院具体负责实施,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和录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经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3.被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到岗试用两个月。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招考由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857-8294007(医院案件审理室)
(二)本次招考工作所有通知均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按时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招聘公告》解释权属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六、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人事科:0857--8294040
邮政编码:551700
附件: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考报名表.xls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