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剂,身体健康。
(二)在工作中能做到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弄虚作假。
(三)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自参加报名之日起在县域内整个医共体所有机构内不得入职),在我县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主动离职未满1年及以上的一律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四)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相关要求。
三、报名及招聘岗位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永德县人民医院(新院)门诊楼三楼人事科。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18:00止。
4.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专业资格证的原件(现场审核)及复印件一份。
(二)招聘岗位
四、考试组织
(一)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附加分。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①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22日09:00-11:00;永德县人民医院老院区大会议室,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②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临床医学岗考核内外科等专业知识,其他岗位考核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③笔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当天公布。
(2)面试
①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23日09:00起至面试结束(如有变化,临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地点在永德县人民医院老院区医技楼小会议室。
②面试形式及内容。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2倍时,达到60分及以上全部进入面试。面试职业规划、安全执业等内容。
③面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按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3)附加分。所有岗位笔试达60分及以上者,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对取得相关专业初级师资格证或规培合格者加10分附加分。
3.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当天计分核实后公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聘用笔试分高者。
(二)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永德县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顺位补录。
(三)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
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到院确定就业意向,意向不合者签订《岗位放弃承诺书》,并进行顺位补录。相关聘用人员情况报县卫健局、编办、人社等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备案,办理入职手续,医院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分配科室。
3.岗位性质为一般岗人员、辅助岗人员均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岗人员待遇按一般编外人员执行,辅助岗人员待遇按编外辅助岗位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永德县医共体总医院纪委负责具体监督。
(二)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招聘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以回避。
(三)参加应聘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试秩序,对违反招聘纪律、参与考试作弊、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终身医共体内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参加应聘的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资格。
(四)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其他特殊说明
如报名人数较多,现确定的考试地点无法满足时,将适时根据专业、人数对考试时间及地点进行调整。
本公告由永德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永德县人民医院2024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联系人:杨老师15368303106
咨询电话:0883-521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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