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黔东南岑巩县人民医院招聘20名方案|3月14-15日报名

2024-03-10 来源: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结合医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岑巩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5日            (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岑巩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急诊综合大楼15楼)

3.要求: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岑巩县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20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及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4)报考02岗位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全科医生规培证。

(5)报考03、04岗位的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dncg.gov.cn/)进行公示。

(二)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不含1:3)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5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注:参加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除外)。

3.面试

面试由岑巩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遇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1)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注:参加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准考证》时间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qdncg.gov.cn/)通知公告栏内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按时参加考试。

4、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为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有效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自行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岑巩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六、聘用审批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dncg.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实查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在本次招聘中,如遇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招聘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福利待遇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评、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其它待遇按医院规定发放。(医院招聘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院编制内人员同级发放。)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岑巩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577812(人事科办公室),

18308568262(聂老师:人事科副主任);

18185522062(陈老师:人事科工作人员)

监督电话:15329937235(梅老师: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8084550723(陈老师:监察纠风办工作人员)。

 

附件:

附件1:岑巩县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岑巩县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20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岑巩县人民医院

2024年3月8日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结合医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岑巩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时间: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5日            (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岑巩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急诊综合大楼15楼)

3.要求: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岑巩县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20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及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4)报考02岗位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全科医生规培证。

(5)报考03、04岗位的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dncg.gov.cn/)进行公示。

(二)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不含1:3)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5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注:参加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除外)。

3.面试

面试由岑巩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遇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1)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注:参加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准考证》时间将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qdncg.gov.cn/)通知公告栏内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按时参加考试。

4、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为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有效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自行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岑巩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六、聘用审批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dncg.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实查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在本次招聘中,如遇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招聘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福利待遇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评、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其它待遇按医院规定发放。(医院招聘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院编制内人员同级发放。)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岑巩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577812(人事科办公室),

18308568262(聂老师:人事科副主任);

18185522062(陈老师:人事科工作人员)

监督电话:15329937235(梅老师: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8084550723(陈老师:监察纠风办工作人员)。

 

附件:

附件1:岑巩县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岑巩县人民医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20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岑巩县人民医院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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