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强化医共体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全力提高金沙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加强医共体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开展其医疗卫生各项工作。特制订《金沙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单位关于2024年4月面向社会简化程序紧急招聘30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阳宗烺、王常宽
副组长:张 剑、熊 亮、韩 蕾、何定红、何 顺
成 员:黄 云、李 毅、张 琪、刘桂英、刘廷欢、宋致康吴吉超、胡孝志、胡春雨、杨文鑫、何欣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金沙县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张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三、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在金沙县中医医院网站、资料审核、考试、体检、政审等方式进入聘用阶段。
四、招聘岗位及职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金沙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单位关于2024年4月面向社会简化程序紧急招聘30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校园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学历、资格等要求具体详见《职位表》;
(四)具备拟报考《职位表》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待遇
按金沙县中医医院相关医共体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八、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金沙县中医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金沙县城关镇河滨农贸市场五楼金沙县中医医院党员活动室。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金沙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单位关于2024年4月面向社会简化程序紧急招聘30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1份),考生自行在金沙县中医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考生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打印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查询打印);
6.相关证件须提供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7.所报岗位需提供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资料。
(四)资格审查
1.负责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资料和提供材料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
2.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九、考试流程及考试安排
(一)考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监察室负责监督,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再次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二)考试时间:2024年4月17日9:00开始。
(三)考试地点:金沙县城关镇河滨农贸市场五楼金沙县中医医院一会议室。
(四)面试成绩在测评结束后,在“金沙县中医医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成绩后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若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有放弃的,同岗位人员可依次替补。
(五)各位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考试信息及通知,做好考试准备,因个人原因填错电话、关机、更换号码等导致未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地点为金沙县中医医院体检科,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小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二、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中医医院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不良反应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各医共体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金沙县中医医院相关医共体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金沙县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金沙县中医医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金沙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单位关于2024年4月面向社会简化程序紧急招聘30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金沙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单位关于2024年4月面向社会简化程序紧急招聘30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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