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博会引才方案

2024-04-24 来源: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省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控的技术指导,以及实验室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防控技术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25号)要求,结合实际,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6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具体引才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截至报名首日,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和引才方案

4月10日,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引才工作方案。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4月10日至4月17日期间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完成注册后,根据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将应聘岗位所需资质证件扫描后制成1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在“简历附件”栏进行上传,PDF文件命名参照以下格式编写:岗位名称+姓名。

上传的PDF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归来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须提供在读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在考察环节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附件2)。

4.个人简历。

5.课程相同或相近率认定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中文翻译扫描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在国内高校的对比参考课程有关材料(如国内高校学生管理系统或高校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课程表),需要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的考生,报名期间未在报名系统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课程认定的,资格初审结果为“专业不符合要求”。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按《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提供。

未按照以上报名要求在附件中上传PDF文件,或报名信息、资料填写不完整影响应聘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自行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需重点注意: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应聘范围。应聘人才报名时在备注栏加以说明(“需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并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中“第5条”在报名时提交规定的材料。

(3)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学位应聘,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应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应聘。

(三)网上资格初审

引才单位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4月22日前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应聘人才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才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引才评审

主要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开展引才评审。若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60人的,转为“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进行。

1.现场评审

(1)发布现场评审信息。根据贵州人才博览会组委会安排,于4月27日-28日在规定地点集中开展现场评审。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及相关具体事宜于4月22日前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现场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发布现场评审成绩。现场评审成绩当日告知考生本人,并于4月30日前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现场评审成绩即为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现场评审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现场评审和现场评审成绩未达到60分(按百分制计算)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线上初评+线下考核”

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60人的岗位,以“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开展引才评审,具体事宜于4月30日前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另行公布。

(五)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名单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放弃体检,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事宜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引才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才,经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同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此次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工作是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招聘工作。

(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此次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在引才评审后的引才环节中(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评审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

(四)此次招聘我中心未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电话:0851—86709306;监督电话:0851—86870009。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xlsx

2.同意报考证明.docx

原标题: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gzscdc.org/xxgk/dtxx/tzgg/content_8500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全省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控的技术指导,以及实验室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防控技术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25号)要求,结合实际,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6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具体引才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截至报名首日,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和引才方案

4月10日,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引才工作方案。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4月10日至4月17日期间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完成注册后,根据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将应聘岗位所需资质证件扫描后制成1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在“简历附件”栏进行上传,PDF文件命名参照以下格式编写:岗位名称+姓名。

上传的PDF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留学归来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须提供在读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在考察环节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附件2)。

4.个人简历。

5.课程相同或相近率认定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中文翻译扫描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在国内高校的对比参考课程有关材料(如国内高校学生管理系统或高校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课程表),需要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的考生,报名期间未在报名系统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课程认定的,资格初审结果为“专业不符合要求”。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按《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提供。

未按照以上报名要求在附件中上传PDF文件,或报名信息、资料填写不完整影响应聘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自行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需重点注意: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应聘范围。应聘人才报名时在备注栏加以说明(“需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并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中“第5条”在报名时提交规定的材料。

(3)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学位应聘,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应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应聘。

(三)网上资格初审

引才单位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4月22日前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应聘人才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才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引才评审

主要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开展引才评审。若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60人的,转为“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进行。

1.现场评审

(1)发布现场评审信息。根据贵州人才博览会组委会安排,于4月27日-28日在规定地点集中开展现场评审。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及相关具体事宜于4月22日前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现场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发布现场评审成绩。现场评审成绩当日告知考生本人,并于4月30日前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现场评审成绩即为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现场评审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现场评审和现场评审成绩未达到60分(按百分制计算)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线上初评+线下考核”

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60人的岗位,以“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开展引才评审,具体事宜于4月30日前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另行公布。

(五)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名单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放弃体检,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事宜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引才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才,经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同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此次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工作是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招聘工作。

(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此次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在引才评审后的引才环节中(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评审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

(四)此次招聘我中心未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电话:0851—86709306;监督电话:0851—86870009。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xlsx

2.同意报考证明.docx

原标题: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www.gzscdc.org/xxgk/dtxx/tzgg/content_8500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及网友投稿,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非盈利目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京黔胜 电话咨询